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协会推荐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协会推荐
 
辟谣声明
来源:大观新闻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180次 更新时间:2023/10/28 9:38:09

近日,一篇名为《职工注意!2024年起,职工医保缴费将彻底改变》的文章和相关截图在部分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网上传播。经核实,文章中“职工医保费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个人将不再有自己的医保账户”等相关内容纯属造谣。

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要求,各地医保部门通过开展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建立健全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切实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门诊保障水平。


改革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制度仍然保留,保持3个“不变”


一是个人账户结余的归属不变,改革前的历史结余和改革后新划入形成的结余仍然归个人所有,用于个人及家属的医疗费用等支出,且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二是在职职工个人缴费的比例、流向不变,仍然全额划入个人账户。


三是退休人员不缴费的政策不变,个人账户资金仍然由统筹基金划入。目前改革已取得积极成效,职工医保门诊待遇水平稳步提升,2023年上半年普通门诊统筹惠及职工医保参保人11.24亿人次。


网上流传的“取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相关文章内容和截图完全是造谣,我们保留追究相关造谣者责任的权利。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

大观新闻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官方账号
1290篇原创内容

本条微信由大观新编辑制作

转载请注明:来源大观新闻(微信号:Daliandaily)


来源:国家医保局

编辑:徐琳

美编:张强

校对:魏红

责编:秋菊

主编:李元臣

监制:穆军、侯智良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 下一篇:公租房摇号结果公布!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