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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大连交出高质量答卷
来源:大连晚报 点击数:1071次 更新时间:2023/3/12 10:22:44

文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唐枫 图宋扬

3月11日上午,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宇翔等在FM103.3大连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播出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节目中与听众朋友进行互动交流,共同探讨消费维权方面的工作。

消费监管

处置食品安全问题88763个

完成抽检33494批次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守护安全消费底线。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处置食品安全问题88763个,完成抽检33494批次,不合格食品发现率2.60%。抽检药品1316批次,合格率98.6%。对128种(类)2043批次产品开展监督抽查,产品合格率96.87%。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事故应急救援公开演练。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5632家,消除隐患1734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569份。发现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46项。检查民生重点领域计量器具7576台件,督促整改17项次。

持续深化广告和网络等交易行为监管,全力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监测各类广告256万余条次,处理涉嫌违法广告线索5104条次。联合开展2022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组织开展“6·18”“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等26项网络市场定向监测,累计检查各类网站(店)10万余个次,监测涉嫌违法违规线索121条。

梳理存量政策措施5.1万件,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全域覆盖。

推动50家农(集)贸市场建立赔偿先付制度

52家经营单位建立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促竞争、护民生、保稳定”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等14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食用油掺杂掺假、食品非法添加、加油站计量作弊、油品质量违法、“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翻新“黑气瓶”、劣质燃气具、超期未检电梯、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停车领域乱收费等违法行为,全市查处案件2865起,涉案金额2868.66万元,罚没款金额1446.1万元,案件数量同比增长57.5%。曝光典型案例48起。

大力推进放心消费系列活动,切实加强消费维权。制发《大连市线下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指引(试行)》,推动50家农(集)贸市场建立赔偿先付制度、52家经营单位建立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累计退货1.14余万件,货值1100余万元。组织开展集贸市场水产品欺诈宰客专项整治,推广“明秤”工程,树立示范市场5家。

围绕“一老一小”、食品安全、3C家电等领域进行消费教育。处置养老诈骗线索116件。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全系统收到诉求187508件,均在期限内处置,形成诉求信息专报448期。累计发展ODR企业236家。

现场问答

我孩子现在读小学,每天放学后总会在学校周边的小超市买些零食,请问一下,学校周边的小商店、小超市卖的食品都安全吗?市场监管局针对校园周边的小超市、小商店食品安全管理有没有什么具体的管理措施吗?

食品流通监管处副处长杨雪: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始终是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多年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食品安全和身心健康,做了大量的工作。今年初,市市场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加强2023年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市县市场监管系统结合《辽宁省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风险评定按D级风险管理,实施全年不少于3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公示监督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求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并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七查七防”为重点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严把食品“进、销、存、退”四个关口,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

投诉和举报有什么区别?

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刘义:投诉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管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通俗说就是消费者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解决修理、更换、退货、退款、赔偿损失等自身的民事诉求;举报则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也就是任何人都可以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消费者诉求通常可以分为这两类,投诉对应行政调解程序,举报对应行政执法程序。

请问消费者在商场、超市、家具城等实体店购物时,是否可以享受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网络交易监管处副处长王永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部分特殊商品除外(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目前没有法律规定。

消费者也十分期待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能够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这样更有利于全方位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近年来3·15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发出“广大实体店经营者积极参与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的倡议,上海、苏州等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全面启动,我们大连市场监管局也一直探索试点推行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自2021年开始大力推行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去年又制发《大连市线下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指引(试行)》,进一步规范企业践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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