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政府动态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政府动态
 
我市全面开展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2124次 更新时间:2022/10/20 8:36:36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巴家伟)为进一步强化全市饭店及火锅店等餐饮场所、企业小锅炉使用醇基、生物油(白油)等液体燃料的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醇基液体燃料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市安委办于近日印发《大连市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全市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消防、道路运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生产经营环节。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燃料生产、经营企业是否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是否向经营使用单位如实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储存场所是否满足安全条件;新建、改建醇基液体燃料锅炉是否落实“三同时”管理要求。

    运输配送环节。经营属于危险货物的醇基燃料运输企业、车辆是否依法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是否存在违法运输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改装车辆运输行为;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取得从业人员资格证;装卸时是否采取防火、防静电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规定。

    使用环节。是否向合法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醇基液体燃料及储存容器、灶具、管道等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醇基液体燃料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使用台账是否健全;储存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储存醇基液体燃料的罐(桶)是否违反规定直接存放在放置钢瓶、灶具的房间内或悬挂在厨房内外。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下一篇:党的二十大新闻中心举行第四场集体采访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