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政府动态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政府动态
 
我市开展安全管理“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大连晚报 点击数:2887次 更新时间:2022/8/20 11:27:54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李秀峰

  为有效防范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即日起,市安委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劳工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

  “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任务是:通过“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对各行业领域的劳工派遣和灵活用工现状进行大排查、大起底,有针对性地建立起管理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的全链条安全监管。

  实现劳工派遣和灵活用工“十个有”

  1  有管理制度

  各地区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劳工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2  有管理台账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劳工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和安全管理情况的相关工作记录。

  3  有培训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规定对劳工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全面落实三级安全教育。

  4  有考试

  劳工派遣单位要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其法定代表人、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5  有演练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要求,定期组织劳工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6  有安全风险告知

  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双重预防机制。

  7  有岗位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8  有上岗证书

  劳工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的特种作业人员要经专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考试合格,并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9  有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对劳工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具。

  按照规定为劳工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从事高危行业的还应按相关规定交纳安全生产责任险。

  严格落实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防止劳工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因过度劳动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10  有作业规范

  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作业规范。

  市安委办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谋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标准和措施,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落细落实,实现劳工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科学、规范管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一律挂牌督办 下一篇:自驾游来(返)连请注意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