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市疾控中心提醒 预防放射性疾病这些问题要注意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796次 更新时间:2022/4/26 8:47:16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秦至)2022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我国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目前,电离辐射广泛应用于医疗等领域,如医院的X射线、CT等,涉及的医疗工作人员及患者人数众多,检查过程中如防护措施不当、违反操作规程,人体受照射的剂量超过一定限度,就可能引起放射性疾病。对此,大连市疾控中心提醒,在医院进行X射线等电离辐射检查时,以下问题医生和患者需引起注意。

    1.避免不必要照射。作为医生,应仔细衡量X射线检查的正当性,能用B超检查的尽量不用X射线检查,尽可能减少自身和患者的受照剂量;作为患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可以拒绝不合理的医疗照射。

    2.防护用品的佩戴。人体的部分器官对X射线较为敏感,如性腺、甲状腺、乳腺等。进行X射线检查时,医生应在屏蔽室或隔间控制室等防护设施内进行操作,同时应为患者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铅衣、铅帽、铅围裙等),指导患者正确佩戴;如医生未提供合理的防护用品,患者应向医生提出佩戴防护用品的要求,否则应拒绝此项检查。

    3.患者家属的防护。如患者能够自理,家属不必陪同进入机房检查,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照射;如患者需要陪护,陪检者也应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避免意外照射。在放射机房门外等候过程中应仔细观察机房门上方的工作指示灯。灯亮时,表示X射线机处于工作状态,有射线发出,此时不应开门进入。如有急事,可与办公室或操作室内的医生进行沟通;灯灭时,X射线机停止工作,放射工作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

    5.特殊人群应注意。孕妇应尽量避免X射线检查,尤其是怀孕前三个月的孕妇;儿童处于生长发育高峰期,细胞分裂活跃,对X射线敏感性远高于成年人,应减少X射线检查。国家《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不使用未满18岁、孕妇和哺乳期放射工作人员。国内和国际儿童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均明确规定:不能把肺部的常规检查作为幼儿和青少年的常规检查项目,如每年的体检。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大疫指发〔2022〕37号 下一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