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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住建局职工在单位聚餐时身亡 当地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来源:封面新闻 网易号 点击数:1865次 更新时间:2022/1/21 9:31:04

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罗轩

1月8日深夜,河南商丘市住建局职工孟某才在与单位同事聚餐时突然死亡。据家属介绍,孟某才当天和同事一起刚出差回来,原本在宾馆隔离。目前,当地公安和纪委等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孟某才生前照片

元旦出差回来身体无异常

1月20日,距离孟某才死亡已过去12天,而关于他突然死亡的争议以及后续赔偿事宜等,商丘市住建局与孟某才的亲属还在拉锯中。

当天上午,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孟某才的妹妹。据其介绍,出生于1984年12月的孟某才刚刚过完37岁的生日不到一个月。2003年转业后在商丘市住建局上班,出事前是住建局的一名司机,出差回来身体正常。

1月2日,原本正和家人一起享受元旦假期的孟某才,突然接到单位领导电话,要求他和同事一起到郑州出差。1月8日,孟某才出差结束返回商丘。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孟某才和同事一起在当地一家酒店隔离。

单位组织聚餐时出事

1月8日,就在孟某才和同事刚刚返回商丘的第一天,正在酒店进行隔离。当天晚上,孟某才和同事一起离开酒店,外出聚餐。

据孟某才的妹妹介绍,当晚大约12点左右,孟某才的家属接到单位同事电话,“说孟某才出事了,等家属赶到现场时,已有医护人员在现场,最终宣布其死亡。”

家属不解的是,当晚单位组织聚餐,为何允许孟某才等人聚餐?如果不外出聚餐,可能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家属:无疾病史 死亡系心脏骤停

出差时还是好好的一个人,等再次相见时,却已是天人相隔。家属很难接受。

死亡证明

“明明在隔离,单位领导为什么还要组织聚餐,聚餐地点还是在外面一家会所。”孟某才的妹妹说,在这个聚餐的过程中,家属不知道孟某才喝没喝酒,只看到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上写着:心脏骤停,同时提出可能存在“窒息”。单位告诉我们是“正常死亡”。

“我们不相信是正常死亡,之前没有相关疾病史,所以当晚就报了警。”孟某才的妹妹说,一方面警方在调查中,现在还没出结果;另一方面,商丘市住建局也派人协商赔偿事宜,但是没有进展。

商丘市住建局:双方在协商 警方和纪委都已介入

1月20日上午,封面新闻记者联系上商丘市住建局副局长卢某,向其核实有关情况。卢某介绍,这个事情已经是公开的,当天家人已经报警,警方也已经立案调查,肯定会有结果的。同时,商丘市纪委也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公安和纪委都已经介入了,肯定依法依规办。”

当地派出所还未出调查结果

据孟某才亲属介绍,报警后出警的是商丘市睢阳区东方派出所,已经10多天过去了,目前还未出调查结果。

1月20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致电东方派出所,电话接通后无人接听。孟某才亲属随即向记者提供了出警警官电话,第一次电话接通后,听明记者意思后,随即挂断电话。后又几次拨打,便不再接听。

延伸阅读

老板邀约员工聚餐其中1人醉酒骑车身亡 如何赔偿?法院判了

昆明一副食店老板严某,晚上邀请员工张某等人一起吃烧烤喝酒。烧烤结束后,张某独自骑自行车回家,在途中遇车祸身亡。张某的亲属认为,除了肇事司机有责任外,当晚聚餐的人也有责任,并将严某等人告上法庭。近日,五华法院审理后,判决邀约者严某承担相应的责任。

事发:员工受邀烧烤饮酒后遇车祸身亡

严某在昆明开了一家副食店,雇佣张某干活。2019年3月30日晚上9点左右,张某按照老板严某的安排送完货回到副食店后,严某体贴员工们辛苦了,便邀请当晚在场的员工张某、徐某等人一同到烧烤摊吃宵夜。

烧烤期间,严某为了让大家尽兴,购买了2瓶高度白酒供大家饮用,张某也喝了白酒。

烧烤结束后,已是凌晨2点了。张某独自骑自行车回家,回家途中,在一个路口与李某驾驶的小汽车发生碰撞,张某连车带人一起倒地。紧接着,张某又被陈某驾驶的轻型货车二次碾压,前后两次遭汽车碾压,导致张某当场死亡。

事后,张某的亲属认为,除了肇事司机有责任外,当晚一同吃宵夜的严某、徐某等人也有责任,一同吃夜宵的同事放任张某饮酒后一人骑车离开,没有尽到照顾义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于是,张某的亲属将严某、徐某等人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在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提交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该份事故认定书内载明,事故发生时张某体内乙醇含量为149.86mg/100ml。

判决:组织饭局老板承担相应责任

五华法院认为,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被告严某作为雇主,邀约、组织员工张某、徐某等人聚餐饮酒,用餐结束后,严某作为邀请人、组织者,在张某醉酒的情况下,应当预见到醉酒人独自骑车回家的危险性,但仍放任张某醉酒后骑行自行车。严某并未尽到合理限度内的照顾、护送或通知家属的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同时,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对自己饮酒及饮酒后的行为负责,其醉酒后骑行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比例,张某对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因受害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较大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适当减轻严某的赔偿责任,法院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及全案案情,酌情确定由严某承担张某40%责任比例中的10%。

徐某等人是受邀参与这次聚餐,在共同饮酒活动中地位为一般参与者,他们在聚餐过程中并无劝酒、赌酒等不良行为,故张某的死亡与徐某等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于是,五华法院判决:由严某赔偿张某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24015元。

开屏新闻记者 柏立诚 通讯员 吴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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