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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旅游服务”实则非法集资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879次 更新时间:2022/1/15 9:30:07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彭杭)近来,旅游市场出现了以旅游服务项目为名的非法集资行为。不法旅游服务机构以“旅游业务”为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消费者投资,非法吸收资金。

  记者了解到,目前旅游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会员卡游。以成为会员等名义吸收资金,承诺消费者缴纳会费后可享受免费旅游或低成本旅游,并许诺定期分红。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二是投资项目游。以投资、入股旅游项目等名义,骗人外出旅游,考察所谓的项目。与投资人签订协议,宣称协议到期后返还本金并回报高收益,鼓动投资。三是预付款游。以售卖“旅游套餐”预付款产品的名义,以“低价游”为噱头收取用户预付款,并承诺消费者:如果未出行,旅行社可高价回购路线并退款。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旅行社的正常业务范围。

  春节假期将至,旅游需求增加,市文旅局提醒市民:非法集资手段翻新,但万变不离其宗。“丰厚回报”的背后往往暗藏投资风险,要做到不盲目投资、不跟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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