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生活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生活
 
这几种食品没有“保质期”,别再傻傻丢掉了!
来源:新华网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348次 更新时间:2022/7/19 10:13:18

 

大家在购买食品时,经常会先看“保质期”,毕竟“保质期”关系到食品的质量安全。也有不少人在购买食物时,喜欢买很多,但经常吃不完,存放一段时间后,发现过期了就直接扔掉。


但是你知道吗?有些食品是没有“保质期”的,即使存放很久也可以继续吃,劝你别再傻傻扔掉了!究竟哪些食物没有“保质期”呢?小编这就带你去了解一下!


1


蜂蜜


从营养学的角度来说,真正的蜂蜜是没有“保质期”的,即便长时间储存也不易出现发霉变质的现象。虽然市面上售卖的蜂蜜都标有明确的“保质期”,这是因为国家规定食品必须标明食物有保质期,而蜂蜜的“保质期”大多为两年。蜂蜜中含有0.1%~0.4%的抑菌素,几乎没有水分,生活环境中存在的细菌也几乎很难滋生。密封好的蜂蜜放在阴凉干燥处,一般是不会变质的。




保存得当的蜂蜜本身并无“保质期”,但有一个前提,蜂蜜不能是勾兑的假蜂蜜,且要足够成熟。


2


食盐


食用盐在制作过程中会出现氯化钠和化学物质,这样就能有效维持“保质期”。


因此,无论是什么盐,一般都不会过期,只不过会因为储存不当而出现潮湿结块的问题,其实也可以继续食用。


3


固体糖


固体糖类结构内部水分少、渗透压强,不利于微生物生长,不易污染,因此不容易变质,也没有“保质期”。


但是糖容易吸收湿气,如果放置不当,性质改变就会被微生物污染。如果放在阴凉环境下,避免高温、高湿环境,一般能保存很长时间,建议尽量将糖放在密封的容器中储存。


4


高度白酒


高度蒸馏白酒,特别是粮食酿造的高度白酒是没有“保质期”的,如果保存得当能够放很多年。




俗话说“酒是陈的香,纯粮食酿造的白酒,在储存过程中微生物会继续发酵,味道会越来越醇厚绵柔。


5


老陈醋


据国家规定,酸度在4.5 g/dL以上的老陈醋是可以免标保质期的,醋度到了这种程度,pH值过低可以明显抑制微生物生长,防止杂菌污染,也能达到长期保存的作用。


但是陈醋一旦开封后,难免会受到外界温度、空气的影响,如很多家庭一般会将陈醋放在炉火旁边,这时温度比较高,醋也容易暴露在空气中,受到微生物污染后,就容易过期、变质。


建议将陈醋密封放在阴凉避光处,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永久保存,若是陈醋液体变浑浊、有沉淀物或是口感异常,则说明醋已经变质。


6


干黄豆


黄豆在晒干之后,其中所含有的水分很少,如果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地方保存,可以保存更长时间。


但是,如果黄豆的表面有明显的霉变现象,而且带有霉味或其他的异味,说明黄豆已经沾染上了黄曲霉毒素,建议不要再吃了。



7


生活中常见食品的“保质期”

一、蛋类
没有固定的“保质期”,3到5周一般都没有问题。鸡蛋最好冰箱保存,常温保存时,鸡蛋质量下降的速度比在冰箱保存快得多,最好尽快食用。
二、肉类
鱼肉、牛肉、猪肉、禽肉等新鲜肉食,冷藏时间最好不要超过2天。肉买回家后,如果不冷冻保存应尽快煮熟,熟肉冷藏时间稍长些。
三、米面
米面的“保质期”常温情况下是6个月~12个月。如果是在北方,只要不放在高温、潮湿的地方,在储存条件正常的情况下,则可以延长到24个月。
四、面包和糕点
面包、糕点这类散装食物,冬季“保质期”一般是7天,春秋为3天~5天,夏季只有1天~2天。因为这类食物富含水分,如果保存不当,面包、糕点很可能隔天就发霉,不能继续吃了。


五、食用油
在未开封的状态下,一般食用油的“保质期”是18个月。一旦开封后,食用油的“保质期”就会缩短,3个月内食用完是最好的,最好避光保存。
虽然有了“保质期”,但有些食品可能因为储存不当等原因提前坏掉。如果因为储存不当,食用这些食品时发现有表面发霉、发黏、质地变软或硬,有苦、酸、臭味等情况,即使没过期也千万不要吃。
 
 
新华网
新闻有深度 思想有温度
1632篇原创内容

来源:CCTV生活圈
本文审稿:葩丽泽,营养学主任医师,中国营养学会科普委员

监制:刘洪 黄林昊
编辑:贵婷
校对:董静雪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辽宁明确:幼儿园、高中多项重大改革 下一篇:央媒头版!今日关注大连县域经济龙头地带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