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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灶刚用6年就得换新? | 来源:大连晚报 点击数:1633次 更新时间:2022/1/14 9:32:11 |
▲不合格灶具。
▲合格灶具。
文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赵卓
图由受访者提供
“燃气灶刚买5年,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入户检查时就称,明年就得换燃气灶了。”近日,住在高新区一小区的业主表示,政府是否有这样的政策,还是检测人员为了推销燃气灶才说的呢?
林先生告诉记者,从11日开始,华润燃气的工作人员开始入户安全检查。记者在华润燃气发来的安检通知中看到,入户检查范围包括室内燃气立管、软管、燃气表、燃气灶、燃气热水器等相关设施的使用及安全状况。林先生说,12日,工作人员到他家里检测时表示,他家的燃气灶只能再用一年,明年,燃气灶就到使用年限了,必须更换。“我家的燃气灶刚买了5年,两年前,小区更换天然气后,我将原来的燃气灶进行了灶改。”林先生说,燃气灶很新,才用了几年的燃气灶就让他更换,他无法理解。邻居家的燃气灶已经用了六年,同样进行了灶改,工作人员也要求邻居立刻更换燃气灶,否则将面临停气的窘情。
那么,才用了几年的燃气灶是否需要换新?就此,记者采访了大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告诉记者,用户选择将人工煤气灶具改造或者换新,不应当一概而论。根据国家《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规定:燃具从售出之日起,使用人工煤气的热水器、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限为6年;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热水器、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燃具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如生产企业有明示的燃具和配件的判废年限,应以企业明示为准,但不应低于以上规定年限。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燃具的判废年限应为10年。
燃气热水器等燃具,检修后仍发生燃烧工况严重恶化、检修后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仍达不到相关标准规定;燃烧室、热交换器严重烧损或火焰外溢;检修后仍漏水、漏气或绝缘击穿漏电等故障时,即使没有达到判废年限,也应予以判废:
采访中,该工作人员也提醒,判废年限的时间计算,并不是从用户开始使用燃气器具那天起,而是“从售出之日起”。比如:用户购买了燃气灶具,因为装修、搬家等原因,将灶具闲置了1年,那么,燃具灶具的判废年限也就仅余7年。越是接近判废年限的灶具,燃烧工况越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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