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法律条例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法律条例
 
一年前5.8万元执行款已被法院执行,申请人却至今未见钱!法官:案件搞混了,会尽快解决
来源:红星新闻 网易 点击数:838次 更新时间:2024/10/23 10:12:49

(原标题:一年前5.8万元执行款已被法院执行,申请人却至今未见钱!法官:案件搞混了,会尽快解决)

“每次去法院要执行款,不论是领导,还是工作人员,都很热情,但已经执行的执行款就是拿不到手。”

10月22日,安徽五河县的任先生无奈地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的5.8万元执行款到五河县法院已经一年了,至今难以到手,不知道还要往法院跑多少次,问题才能解决。

图为五河县法院(资料图)

客户拖欠酒款不付,卖酒人将对方起诉到法院

“我今年62岁,之前在五河县一家酒企工作,后来辞职从事白酒销售工作。”

任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是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人。2015年2月,通过熟人介绍,他认识了邻县泗县(安徽省宿州市下辖县)一家企业的法人代表和部分股东。

“2015年2月12日,我与泗县上述企业签订了一份白酒买卖协议。协议约定:对方购买我某个品牌的白酒5000箱,每箱价格132元。合同签订之日,对方支付定金3万元,第一批货到支付22万元,余款2015年4月底支付20万元,5月底前全部付清。违约按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任先生介绍,合同签订期间,中间人邓某、王某作为担保人在合同上签了字。合同签订后,他将4986箱白酒交付给对方。对方既没有支付定金,也没有按约定付款,仅分两次支付4万元。期间他多次催要欠款618152元,对方一直没有支付。

“无奈之下,2015年底,我将对方起诉到了五河县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对方支付我剩余酒款61万余元。”

任先生说,2015年12月13日,五河县法院一审判决泗县某企业支付他货款61万余元及违约金,担保人邓某、王某对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宣判后,双方没有上诉,判决随即生效。

任先生提供的胜诉判决书

判决生效后61万酒款仍未要到,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任先生说,官司虽然赢了,但对方拖欠的61万余元酒款依然没有支付。几个月后,他申请五河县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中的担保人王某是公务员,五河县法院的执行方案是冻结王某部分工资,按月扣除,冲减货款和利息。”

任先生称,最初几年,执行工作由五河县法院执行法官程某负责。

“程法官和同事每年都要去一趟泗县,办理冻结、划转手续,执行款先由王某的工资账户划转到五河县法院执行局账户,再由执行局账户打到我的卡上。”

5.8万元执行款到法院一年,当事人仍未拿到手

任先生称,执行刚开始那几年,他每年都能按时收到五河县法院转来的数万元执行款。2022年,他收到执行款的时间比程某通知他的时间晚了四五个月。

“我知道法官工作很忙,所以当时并未在意。”任先生说,令他没有想到的是,2023年11月下旬,程法官通知他说当年度的执行款5.8万元已经执行到位,但他却迟迟未收到法院转账。

“从2023年11月至今,我多次联系程法官,问他什么时候给我转执行款。他一直说工作很忙,让我等等,这一等就是一年。”

任先生说,一年来,他曾向五河县法院执行局、纪检部门及院领导多次反映此事,无论是法院工作人员还是院领导,对他都很热情,但问题却一直没有解决。

“后来,我问五河县法院执行局领导,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我的执行款不能下发,执行局领导说,经查询,执行局账户并没有这笔款项,让我联系程法官再问问情况。”

任先生说,联系程法官期间,对方始终承认钱执行回来了,肯定会给他,就是一直让他等。

办案法官:钱确实执行回来了,但案件搞混了,会尽快解决

任先生说,今年上半年,他获悉程法官调到五河县基层法庭工作,他的案子移交给其他法官办理。

“今年8月,五河县法院给我执行回本年度执行款5万多元,但2023年度的5.8万元一直没有消息。”

任先生说,在此期间,他多次联系五河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询问拖欠的5.8万元执行款什么时候才能给他。9月16日,五河县法院执行局上述负责人回复他:“正在督促办理,快了!”可一转眼一个多月又过去了,他的上述执行款仍遥遥无期。

任先生与五河县法院执行局领导的短信记录

任先生反映是否属实?已经执行到账的执行款为何迟迟到不了当事人手中?

10月22日下午,五河县法院曾办理任先生执行案的程法官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任先生的案子法院正在办理。

“2023年,任先生的执行款确实执行回来了,因为工作原因,当时没有备注,将任先生的案子款项和其他案子搞混了,钱被其他当事人领走了,现在我们这边已经监督了,最近一两天就能办好。”

程法官称,此次涉及任先生的执行款确实是5.8万元,“我上一周才和任先生通过电话,给他说了,马上会弄好的。”

10月22日下午,五河县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称,任先生反映的具体情况他不了解,采访要联系宣传部门。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记者 佘晖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清北毕业生入职县级中学 当地回应 下一篇:“她的一生在我面前展开”,女子无意间买到已故女科学家手稿捐给档案馆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