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9点,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适用一审程序,不公开开庭重审杨徐邱故意杀人、强奸一案,杨徐邱再次站上了被告人席。
▲图为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杨徐邱因本案曾入监服刑27年。2017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书》,启动本案刑事再审程序。
时隔近7年之后,本案再次开庭。杨徐邱称,其年事已高,对本次开庭期待已久。
据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于1994年作出的原一审判决书认定,1993年3月25日晚8时许,杨徐邱身带一匕首窜至同村妇女阿稳家,欲与阿稳发生性关系遭拒,遂起杀人歹念,持匕首对阿稳的胸、背等部位连刺数刀……见阿稳未死,又拿堂屋门外钢锄猛击阿稳头部,阿稳当即倒地。杨徐邱又对阿稳右侧面部打一下,后逃离现场。阿稳因颅脑损伤及失血性休克死亡。
此外,1986年9月间,杨徐邱窜至本村贵英家菜园内,欲与贵英发生性关系遭拒,便持匕首威胁,并杀伤贵英右胸部,对贵英实施了强奸。数日后,杨徐邱又窜至贵英家,再次对贵英实施强奸。
▲杨徐邱如今年事已高
该判决记载,杨徐邱归案后,对所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之后翻供辩称,案发当晚他本人在家,没有杀害阿稳,此前也没有强奸贵英。杨徐邱当年委托的辩护人周平,认定杨徐邱犯故意杀人罪“缺乏直接证据、缺乏科学依据”;指控其强奸贵英,则是在双方邻里纠纷打架斗殴时告发的,仅是“怀疑有此事或者通奸”。
1994年4月28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徐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4年6月1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鉴于本案具体情况”,认为原判量刑偏重,改判杨徐邱死缓。
杨徐邱坚持申诉。2017年12月19日,正在云南安宁监狱服刑的杨徐邱,收到了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书》,此时,杨徐邱已失去人身自由二十余载。据《再审决定书》,最高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审判决认定杨徐邱故意杀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日作出《刑事裁定书》,再次将此案发回原一审法院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重审。2024年8月29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重审杨徐邱故意杀人、强奸罪一案。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8月14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裁定,准许被害人亲属撤回对杨徐邱的附带民事起诉,29日的庭审,将只对杨徐邱故意杀人、强奸的刑事部分进行审理。
▲重审开庭前,杨徐邱(中间老者)与家人合影
杨徐邱儿子邱云波一直在为自己父亲的案件奔波,他和自己的姐姐邱云丽等人也一同陪同父亲杨徐邱到了大理市区参与庭审。
截至记者发稿,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尚未结束。
红星新闻记者 刘木木 发自云南
编辑郭宇 责编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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