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由好 王璐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王艺)8月29日,大连中院召开商事仲裁司法审查白皮书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至2023年大连中院审理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总体情况,并发布十个典型案例。会后,大连中院与大连仲裁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
为提升仲裁司法审查质效,大连法院贯彻监督和支持并重的司法理念,加强与仲裁机构沟通协调,规范仲裁司法审查程序。认真落实案件归口及报核要求,不断提升仲裁司法审查的透明度、统一性和规范性;优化仲裁保全和执行工作机制,执行到位率逐年上升;与大连仲裁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诉讼与仲裁相衔接的民商事纠纷调解机制建设的意见(试行)》,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实现诉讼、仲裁纠纷解决资源的合理配置;成立东北首个国际商事多元解纷中心,通过建立诉讼与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与大连仲裁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定期通报案件情况,研究探讨法律适用问题,同向发力,共同提升工作质效。
数据显示,2019至2023年,大连中院共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52件,审结237件。案件呈现出数量上升态势明显,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占比高,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增幅大;结收案比基本持平;仲裁协议被确认无效、仲裁裁决被撤销及裁定不予执行的案件比例低及对域外仲裁的支持率高四大特点。反映出仲裁协议约定不明确容易导致无效、非法定事由难以获得支持以及仲裁程序和实体方面存在瑕疵等问题。
《白皮书》建议,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充分协商,在约定仲裁条款前了解仲裁制度的特点和规律;对仲裁事项、仲裁机构等进行明确约定,避免产生争议;了解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申请期限、审查范围、审查标准等相关规定,围绕法定事由进行举证辩论,依照法定程序精准维权。仲裁机构应制作仲裁协议示范条款,为当事人提供明确指引;行业示范性合同将争议解决方式约定为仲裁的,应对相关条款进行特别提示或说明;仲裁机构应规范案件管理,优化仲裁员结构,尽力缩短审理期限,提高裁决质量和效率;裁决主文应明确履行主体、履行内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关键内容;建立防范和规制虚假仲裁的有效机制,避免当事人互相串通、利用仲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新闻链接
大连中院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
案例1:履行国际条约义务 依法承认外国仲裁裁决——某投资公司与某设备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
案例2:准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 认可香港仲裁裁决——某香港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申请认可香港仲裁裁决案
案例3:合理推定当事人意思表示 依法认定或裁或审条款无效——某融资担保公司与马某委托理财合同管辖权异议纠纷案
案例4: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明确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不能约束其股东——李某与雷某、某投资公司仲裁协议效力案
案例5:准确界定合同性质 确认行政协议约定仲裁条款无效——某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与某污水处理公司等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
案例6:全面分析多项撤裁理由 维护仲裁裁决终局效力——某科技公司与杨某、杨某某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案例7:依法撤销不存在仲裁协议的裁决事项 维护当事人程序权利——江某与某建设工程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案例8:依法通知仲裁机构重新仲裁 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某装饰公司与杨某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案例9:准确认定“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引导当事人诚信仲裁——某工程公司与某投资公司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
案例10:依法不予执行“虚假仲裁”部分裁决事项 维护案外人合法权益——某物资公司与朱某、某印刷公司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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