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布告》,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黄某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4年7月12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图源:北京晚报)
《布告》显示,黄某杰1982年12月16日出生,捕前系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虎门分局科员。黄某杰伙同他人第1次贩冰毒1100g;第2次贩冰毒2500克;公安机关抓捕他的时候,随身还有500余克;经过同伙指认,还有2000余克的冰毒。
罪犯黄某杰伙同他人进行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活动,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布告》显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罪犯黄某杰不服,提出上诉,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罪犯黄某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于2024年7月12日将罪犯黄某杰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新型冰毒危险大,贩运50克以上或可判死型
冰毒属于新型毒品。传统毒品指的是上世纪90年代前在我国流行的毒品,以鸦片、海洛因为代表的天然类或半合成类毒品;新型毒品是指上世纪90年代后在我国流行的毒品,以冰毒、氯胺酮为代表的合成类毒品。冰毒就是一种人工合成的白色结晶体,短期吸食冰毒会使身体消瘦、精神亢奋、情绪高涨;长期使用可致永久性失眠,出现被害妄想、心脏衰竭以及精神分裂症,剂量稍大便会中毒死亡。
冰毒(图源:澎湃新闻)
据封面新闻报道:四川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年公开开庭宣判了一起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董某通过莽某从被告人吴某处购买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19980.5克用于贩卖。吴某驾驶载有29970克甲基苯丙胺的车辆停入云南玉溪某酒店停车场内交易。后相关人员均被另案处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共计49950.5克,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最终判处被告人吴某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于贩毒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以及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尤其从重处罚。
极目新闻综合北京晚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封面新闻、澎湃新闻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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