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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烹食“高原神鸟”被刑拘,这6大“牢底坐穿兽”千万别碰
来源:上游新闻 网易号 点击数:1114次 更新时间:2023/12/13 11:02:24

 

据四川凉山警方12月11日消息,近日,一只绑有科考追踪器的黑颈鹤在凉山州美姑县,被当地村民抓住并烹食。黑颈鹤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誉为"高原仙子""高原神鸟"。目前,嫌疑人吉克某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男子杀害‘高原神鸟’烹食被刑拘"相关话题迅速冲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看来"牢底坐穿兽"又发威了。

近年来,随着司法机关对野生保护动物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不断有人因猎捕、售卖"野味"被追究刑事责任,锒铛入狱。而类似黑颈鹤、朱鹮、燕隼、华南兔这些看似普通,实则是受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伤害它们就是犯罪,要被追究刑责),也被网友们戏称为"牢底坐穿兽"(网络用语中,"兽"作扩大理解,泛指一切野生动物,如鸟类、海螺类、海龟类等)。近年来都有哪些"牢底坐穿兽"让人锒铛入狱,悔不当初?上游新闻根据公开报道进行了梳理。

"高原神鸟"黑颈鹤,科考途中被烹食

据四川凉山警方,近日,凉山美姑县公安局接到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黑颈鹤迁徙生态学研究所的报警电话,称一只绑有追踪器的黑颈鹤在美姑县洛俄依甘乡嘎古乃拖村处于静止状态,请求调查。美姑县公安局组成专案组,迅速锁定涉案嫌疑人吉克某某。


黑颈鹤被誉为"高原仙子""高原神鸟"。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据吉克某某交代,案发当晚,他在回家途中看见一只大鸟在河边栖息,便起了抓捕而食的歪主意。于是将大鸟抓住,捂死后带回家中烹食。

经鉴定,被猎捕动物系黑颈鹤,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颈鹤是现存15种鹤类中唯一一种中国特有种,也是世界上唯一生长、繁殖在高原的鹤类,被誉为"高原仙子""高原神鸟"。目前,犯罪嫌疑人吉克某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空中猎手"燕隼,因"大学生掏鸟案"扬名

据极目新闻,2023年5月27日,河南"大学生掏鸟案"当事人闫啸天刑满出狱(经3次减刑),返回家中。闫啸天的老家门前拉起彩幅欢迎他回家。他向街坊鞠躬表示:"我一定会做一个感恩社会的人。"


涉案的14只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图片来源/网络

2014年,河南某高校大一学生闫啸天回到老乡新乡市辉县市过暑假,与同乡王亚军分两次掏了两窝16只小鸟并通过网络售卖。经鉴定,其中14只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资料显示,燕隼是天生的飞行高手,可在数百米外发现猎物并立即袭击,速度可达每小时300公里以上。

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闫啸天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有期徒刑10年半,王亚军处有期徒刑10年。同年,新乡市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其后,该案申诉至河南省高院。2019年,河南省高院下达《驳回申诉通知书》。

此案当年曾引发广泛争议,被称为"大学生掏鸟案"。梳理一审判决书发现,辩方的重点质疑有三条:鸟的只数是多少,知不知道是二级保护动物,认定为二级保护动物仅凭两张图片。对捕猎燕隼数量的认定,是此案量刑的最大变数。情节严重是6只、情节特别严重是10只以上。

有人认为法院量刑过重。但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警示了潜在的盗猎者,增强了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东方宝石"朱鹮被猎杀,3人获刑最高判9年

据新华社,2015年11月13日,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法院宣判一起猎杀朱鹮案件,3名涉案被告人中,1人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2人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


朱鹮属濒危鸟类物种,有着鸟中"东方宝石"之称。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朱鹮属濒危鸟类物种,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着鸟中"东方宝石"之称。

检察机关指控称,3名被告人张某、王孝某、王忠某,于2015年6月4日下午携带自制的射钉枪在野外打鸟。3人在留坝县二郎庙村发现沟口树林栖息有鸟,用射钉枪将栖息在树上的编号为K07、K09的两只鸟猎杀,并将鸟装入袋子后逃离现场。当晚,3名被告人得知猎杀的鸟系国家保护动物朱鹮,随后将射钉枪和朱鹮尸体丢弃。3人逃回家中后于当年6月19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王孝某、王忠某构成非法猎杀、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王孝某、王忠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00元。

珊瑚"保护神"法螺,美食博主吃了被刑拘

据海南政法网,2021年5月11日,海南警方就"美食博主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发布通报:琼海警方已对涉事美食博主依法刑事拘留。


美食博主食用法螺惹祸。

警方通报称,2021年5月7日,潭门海岸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一位微博名为"阿壮锅本人"的博主,录制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于当年5月6日发布到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经查,微博博主邹某壮,男,35岁,海南省昌江人,系厨师兼美食博主。警方迅速传唤邹某壮和购买法螺的吴某清到案配合调查。

经查,吴某清于2021年4月26日,在琼海市潭门镇富港街港达渔业有限公司以70元的价格,从店主符某业处购买了一只法螺(约15厘米长),将其赠送给朋友邹某壮。邹某壮于4月27日将该法螺放入盘中清蒸,并录制食用法螺视频。

2021年5月8日,琼海警方对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清、邹某壮、符某业等3人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法螺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作为长棘海星的天敌,是珊瑚的"保护神"。多位网友爆料,在法螺进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审核期间,该博主就食用过一次,且网友已轮番提醒。

"四神兽"玳瑁标本,网上叫卖涉案20万

据九派新闻,2023年10月,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经侦支队接群众举报,有人在网上交易疑似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玳瑁的标本。


网上交易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玳瑁的标本。图片来源/警民直通车上海

崇明警方赶赴长兴岛与外省市,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获玳瑁标本1只。经查,嵇某在网上看到王某发布的销售玳瑁标本信息,与其取得联系后双方很快达成交易。随后,王某伙同宋某通过快递物流的方式将玳瑁标本寄给嵇某。

经鉴定,涉案玳瑁标本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制品,涉案价值高达20万元。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玳瑁,属大型海龟,体重可达80公斤,又名十三鳞、长寿龟,主要以珊瑚礁为食。爬行速度较慢,极易被人类捕杀,已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极危级",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玳瑁在中国古代神话中,被称为"玄武",是中国四神兽之一,自古以来被视为祥瑞的象征。用玳瑁的角质片做成的工艺饰品光彩炫目,高贵典雅。汉乐府诗《孔雀东南飞》对女主角刘兰芝的外貌有精彩描写,"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诗词中,也常以"玳瑁筵"来描述筵席的精美与豪华。

这种华南兔,嘴馋"打野味"要坐牢

据长江云新闻,"飞禽莫如鸪,走兽莫如兔",兔子是许多地区的特色菜,但不是所有兔子都能被端上餐桌,吃兔还可能带来牢狱之灾。


华南兔。图片来源/湖北新闻

2021年1月,武汉市江夏区舒安街道有两名男子,在聚餐时因为嘴馋,上山猎杀了3只野兔,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勘验,3只野生兔类为华南兔,属于湖北省省级保护野生动物,价值共计900元。

据了解,华南兔被列入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08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目前,华南兔在中国数量有一定的恢复,但威胁它长期生存的因素仍然存在,主要是栖息地减少和捕猎。

2021年8月,两名武汉男子因犯非法狩猎罪,分别被处以拘役4个月和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没收气枪、探照灯等作案工具,同时赔偿野生动物损失900元。

上游新闻综合新华社、极目新闻、九派新闻、海南政法网、长江云新闻、四川凉山警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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