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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骂人5分钟,男子被拘10天罚300元 | 来源:大连晚报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109次 更新时间:2022/8/12 10:16:30 |
每个人都有几个微信群
有事没事在群里聊上几句
但聊天千万不要“出格”
近日,吉林白城一男子
就因为在微信群里的“疯狂行为”
被警察带走了
↓↓↓
事发当天,吉林白城一男子韩某正和几个朋友在微信群聊天,聊着聊着,他对着其中一位同村村民贡某骂了整整5分钟,语言粗俗、气焰嚣张!
贡某觉得韩某的行为给自己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一怒之下报了警。
辖区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及时固定证据,并依法将韩某传唤到派出所。
在被传唤后,韩某对其在微信群内辱骂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韩某交代,他与贡某并无纠纷,平日里关系还算不错。当天只是因为帮助其同村村民打抱不平,便在微信群内对贡某无端辱骂,就是为了泄愤。
目前,韩某因故意辱骂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300元。
这件事也在微博
引发网友的热烈讨论
有人觉得“就必须这样严惩”
也有人说
“处罚是不是有点重了?”
其实
微信群内随意辱骂他人
构成名誉侵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第九百九十一条、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名誉权属于人格权中的一项权利,是指公民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如今,微信已成为日常沟通的重要方式,然而,微信主人不能只强调“我的地盘我做主”。微信群中应当有权利边界,在微信群内恣意“吐槽”,想骂谁就骂谁,有违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可不能“想干啥就干啥!”你怎么看?
来源:白城市公安局、@法治四川、@山东高法、网友评论
编辑:大龙
美编:昉
校对:魏红
责编:小王
监制:穆军 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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