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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改革亮出“成绩单” 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234次 更新时间:2022/7/8 9:14:31

记者|庄德通

责编|张晶晶

正文共3596个字,预计阅读需11分钟▼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让案件的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开展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整体办案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组织清理各类“证明事项”13000多项……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系统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政法改革之路,为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奠定坚实基础。

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完善执法司法政策措施,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科技赋能提升执法司法质效


 

拿着一部手机,在网上就可以进行立案、缴费、开庭、调查、送达以及各类诉讼服务,过去许多需要到相关政务窗口办理的证照,在网上就可以“一网通办”……政法改革以来,各政法部门紧跟互联网时代发展的步伐,将现代科技手段和司法活动深度融合,大力构建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显著提升了执法司法质效。

在司法审判领域,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的深度应用,已经成为审判工作的重要助力。

例如,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选取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件为试点,探索优化类案要素式审判机制,通过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深度嵌入,构建“全程规范、全程贯通、全程留痕”的在线诉讼体系。目前相关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2021年4-6月,该院知产庭全流程网上办案示范团队人均月结案51件,同比增长45.7%。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利用该院2016年开发的庭审语音智能转写系统,实现语音向文字的同步智能转换。该院还创设“随讲随翻”电子质证系统和“随讲随查”法条检索系统,与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合作建立“数字法官”知识智能推送系统,为法官研判案情、解决法律适用难题提供参考。

检察系统对大数据的应用,同样是政法改革的一大亮点。

“检察机关在运用大数据开展法律监督中深刻体会到,充分掌握大数据,专业、科学运用大数据,可以从源头上深挖类案问题、系统性问题,就能抓住社会治理‘源头’,对于提升国家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最高检总结推广浙江检察机关经验,部署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通过专题学习大数据法律监督,强调通过信息互联共享激活“沉睡”的数据,形成跨部门、跨层级、有活力的“数据池”,为检察办案插上科技的翅膀。

最高检还主动加强与水利部等有关部委沟通,加快落实数据共享,部署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大赛,推动从“个案”到“类案”的监督效能突破。

公安部门则着眼于推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不断提档升级增效。以实现公安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为目标,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公安行政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建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打造统一身份认证、统一跨网交互、统一网上支付、统一办件寄递、统一消息服务、统一电子证照、统一电子印章七大基础支撑能力。

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两个垂管系统接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发挥了数据共享在支撑业务协同、简化办理流程方面的重要作用。

此外,公安部还出台《全国公安机关“一网通办”建设规划(2020-2022年)》,开展公安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试点,目前已建成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2.0版,同步上线公安“一网通办”App,接入全国各级公安政务服务事项7万余项,其中5.5万项实现了“最多跑一次”,近5000项实现全程网办。

 

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改革举措,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政法改革开展以来,政法部门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改革举措。改革立案审查制,实行立案登记制,人民群众打官司更便捷。创新民事执行体制机制,加强综合治理,强化信息化建设,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信用惩戒机制,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执行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重大变革。

此外,各政府部门还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组织清理各类“证明事项”13000余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

司法部出台《关于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意见》,聚焦解决公证“难、繁、慢”问题,多措并举提升公证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

公安部门陆续推出8批次69项交管便民改革,窗口改革惠及9亿人次,互联网服务惠及34亿人次,为群众和企业减少办事成本800多亿元。

检察系统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2019年提出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截至2021年底,收到的285万件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超过90%。件件回复不是关键,案结事了才是根本。检察系统狠抓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2019至2021年,信访总量由每年100万余件降至2021年的89.5万件。

此外,检察系统还创新检察听证制度,研究制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全面推行公开听证;以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研究制定《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自2018年起,最高检先后围绕校园安全、司法公告送达、金融监管、窨井管理、虚假诉讼、网络整治、快递安全、安全生产等向有关部门发出第一号至第八号检察建议,全国检察机关一体落实,均得到积极回应,有效推动了系统治理。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


 

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基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政法改革开展以来,各级政法部门不断深化诉源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2019年初,公安部印发《关于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意见》,从7个方面部署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国公安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组织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对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预警、全干预应对、勤调处化解,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刑转民”案件。

司法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组织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扎实有效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工作。近年来,全国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调解矛盾纠纷达900多万件,其中近80%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中,各级法学会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社会治理工作。中国法学会召开视频座谈会、工作现场会等,各地法学会着力探索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建设。

2019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梧州市委政法委及市法学会,在梧州市探索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工作,以重大风险决策论证、重大公共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和重大信访积案化解为重点,探索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国企担当、会员指导、业主参与”六位一体工作模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效能,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助推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在浙江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专啃“硬骨头”,是集全省法学法律专家精英智慧,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中出现的最紧要、最急迫、最棘手矛盾纠纷问题的创新举措之一。该制度通过对社会治理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专家会诊、合力攻坚,推动浙江省重大矛盾纠纷存量、信访积案总量明显下降。

新疆克拉玛依市法学会推动克拉玛依市、区、街道(乡镇)三级会员专家法律咨询委员会体系建设,三级法律咨询委员会发挥的作用各有侧重,市级主要突出法律咨询委员会在政府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和科学决策参考的权威性;区级主要侧重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化解,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原有职能基础上,使机构职能由单科受理转为多元协同办理;街道(乡镇)级主要面向广大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在建设街道(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的基础上进行功能整合,常态化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讲、矛盾化解等法律服务。

人民法院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又处于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2019年开始,全国各级法院积极推动建设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取得显著成效。

浙江全省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入驻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积极助推“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县级矛调中心建设,构建起分层过滤、网上网下、衔接配套的递进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诉前化解,纠纷源头治理效应逐步显现。2019年,浙江全省法院收案168.6万件,同比下降4.6%;2020年收案156.5万件,同比下降7.2%;2021年1-10月,全省法院收案117.4万件,较2019年同期下降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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