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消费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消费
 
通报五起典型案例!
来源:新闻大连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3018次 更新时间:2023/11/3 15:10:01

“双十一”将至

为维护大连市网络消费市场秩序

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五起网络交易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大连某贸易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宣传洗发水广告案
 
案情概述

2023年6月27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大连某贸易有限公司店铺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广告的线索。经查,当事人在网络平台发布moeta洗发水VS普通洗发水防掉发对比广告图片,宣传“防脱发洗发水控油蓬松固发育发去屑止痒男女生洗头发洗发膏露”洗发水广告,但不能提供此款洗发水摆脱掉发相关证明材料,构成发布虚假宣传洗发水广告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大连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在网络平台销售食品案
 
案情概述

2022年11月3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大连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无经营许可的线索。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25日,从事食品加工并在网络平台上销售“醉香猪肘卤肉饭”等食品,销售收入22481.70元,构成未取得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在网络平台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2481.7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大连某科技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案
 
案情概述

2022年9月28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大连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案件线索。经查,当事人“书小一”产品的客服人员在网络平台对消费者咨询涉及“书小一”产品进行介绍时,明示或暗示“书小一”是“真不二”代工产品关系,构成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甘井子区某日用品商行在网络平台发布产品广告中标注虚假内容、销售标识不符合规定的服装案
 
案情概述

2022年11月10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关于甘井子区某日用品商行涉嫌虚假宣传的线索。经查,当事人在网络平台销售的涉案服装系在网上购买,当事人无法提供销售涉案服装的产品标识,且举报线索中涉案服装的标签无中文标识,构成销售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服装的违法行为。另查,当事人在网络店铺将该服装名称标为“2022海外购蒙家冬季羽绒服男女短款陈奕迅同款可拆连帽加绒玛雅保暖外套”,该商行营销人员在货品名称中增加了“海外”两字,构成在产品广告中标注虚假内容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当事人销售标识不符合规定服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当事人在网络店铺产品广告中标注虚假内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以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理。综上,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大连某餐饮连锁有限公司星河广场分公司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广告、虚假折价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案
 
案情概述

2023年5月6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大连某餐饮连锁有限公司星河广场分公司涉嫌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的案件线索。经查,当事人在网络平台销售鱼滑米线+紫薯饼套餐,该套餐销售价格为(原价45元/份)优惠5折后售价22.5元/份,该套餐中的菜品单点合计价格为33.8元/份(优惠5折后售价16.9元/份),每份差价5.6元,已构成虚假折价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在网络平台中一款蔬菜米线前标注“减脂控卡”的广告语,用于宣传此款米线适合减脂期的人群,且无法证明此款蔬菜米线具有“减脂控卡”的功效,构成以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当事人虚假折价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的行为,违反了《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当事人在网络平台发布广告宣传蔬菜米线具有“减脂控卡”功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综上,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新闻大连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官方账号
442篇原创内容

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大连市场监管

编辑:苏昕

美编:海健

校对:吴毅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高忠华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发现请举报!最高奖励30万元 下一篇:比赛期间禁停!禁行!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