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协会推荐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协会推荐
 
瓦房店市关于清理整治谢屯镇动迁海域非法养殖的通告
来源:瓦房店发布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525次 更新时间:2024/11/30 10:55:48

瓦房店市关于清理整治谢屯镇动迁海域

非法养殖的通告

 

按照中共大连市委关于全面开展非法违规占用海域、滩涂、岸线问题清理整顿工作要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社会反响强烈的谢屯镇花园村、七间房村动迁海域非法占用养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大连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谢屯镇已动迁海域的非法占用养殖问题进行清理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为瓦房店市谢屯镇花园村、七间房村已动迁海域;

 

二、养殖者应当于2025年1月31日前,自行将清理范围内的养殖网箱、养殖设施拆除,退出占用的海域,并主动到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接受调查;

 

三、2025年1月31日前未自行拆除的养殖设施,由瓦房店市人民政府依法拆除,所需费用和所造成的损失由养殖者承担;

 

四、2025年1月31日前,养殖者主动承认违法用海事实,配合海洋执法部门调查处理的,市海洋发展局对养殖者从轻处罚;2025年1月31日之后,市海洋发展局将对养殖者从重处罚;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新设置养殖网箱和养殖设施的,一律依照《大连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从重处罚;

 

六、市海洋发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应当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加大清理整治工作力度,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

 

信源: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我市一人获此殊荣 下一篇:大连疾控:人群密集场所注意!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