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通知 ↓↓↓
关于暂停征收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大发改价格字〔2024〕599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发展改革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经营单位: 按照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周期,10月24日大连市92号汽油零售价格为7.70元/升,低于我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起征点,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大价发〔2014〕34号)相关规定,决定自10月27日零时起暂停征收燃油附加费。其他各区市县、先导区根据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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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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