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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燃油附加费,最新通知!
来源:新闻大连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429次 更新时间:2024/7/30 12:05:37

 

近日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关于继续执行

巡游出租汽车

油价联动机制的通知



关于继续执行巡游出租汽车

油价联动机制的通知

(大发改价格字〔2024〕411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发展改革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经营单位:


目前大连市92号汽油零售价格为8.14元/升,为疏导成品油价格上涨对巡游出租汽车营运成本带来的影响,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大价发〔2014〕34号)相关规定,决定继续执行巡游出租汽车油价联动机制,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巡游出租汽车(纯电动车除外)在计价器显示金额外每车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继续设置3个月为一个观察周期,在此周期内燃油附加费标准保持不变。


本通知执行时间自2024年7月27日零时起至10月26日24时止。其他各区市县、先导区可参照执行,也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5日


 

大连发布
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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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微信由“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编辑制作

资料: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王宇

校对:鞠传强 滕永梅

主编:单淼

监制:穆军 高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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