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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这项补贴标准拟提高! | 来源:新闻大连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707次 更新时间:2024/7/25 12:12:38 |
大连市民政局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
联合向社会征求意见
计划从今年10月1日起
提高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区市县(先导区)民政局(社会事业管理局)、财政局,残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按照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号)、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残联《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辽民发〔2021〕36号)以及《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大政发〔2024〕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提高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30元。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0元。
二、资金来源
补贴资金由市和区市县两级财政按80%和20%的比例承担,市级资金纳入市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统筹解决。
三、相关要求
符合补贴范围的对象,其申请、审核、发放补贴程序及相关要求等按照《大连市民政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大民发〔2016〕16号)和《大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管理办法》(大民发〔2017〕2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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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连市民政局
编辑: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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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穆军 侯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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