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协会推荐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协会推荐
 
告诫函
来源:大观新闻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2331次 更新时间:2024/3/28 8:17:05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规范殡葬行业价格提醒告诫函


 

各殡葬服务经营者:

思念之意存于心,一束鲜花祭故人。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殡葬服务、殡葬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就殡葬行业价格提醒告诫如下:

 

一、认真履行法定价格义务,合法诚实守信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加强价格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执行殡葬基本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四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强制捆绑服务收费。

 

三、合理制定市场调节价范围内的殡葬用品和殡葬延伸服务价格。坚持公平自愿原则,殡葬用品和殡葬延伸服务由丧属自愿选择。合理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得实施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变相提高殡葬用品以及服务价格。

 

四、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殡葬服务和公墓经营者特别是提供网络祭扫、代祭服务、敬献鲜花等替代性服务的,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收银服务、商品展示等醒目区域公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价单位、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减免政策、本机构咨询电话和市民服务热线12345等信息,严格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流程和标准提供服务。销售殡葬用品应当公示商品名称、商品价格、计价单位等信息。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均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各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殡葬服务领域价格行为监督检查,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殡葬行业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7日


 
 
 
大观新闻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官方账号
61篇原创内容


 


 

本条微信由大观新编辑制作

转载请注明:来源大观新闻(微信号:Daliandaily)


来源:大连市场监管

编辑:小雨

美编:张强

校对:魏红

责编:秋菊

主编:李元臣

监制:穆军、高忠华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立即整改!我市10家单位存在火灾隐患被罚 下一篇:通报!1人被公诉,1人被逮捕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