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消息
大连房地产再出新政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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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各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系列组合拳政策持续发力,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购房享补贴
为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合理购房需求,深入落实省政府稳经济若干措施,定于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召开全市线上、线下房交会,房交会期间个人购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参展楼盘新建商品房的(含新建商品住宅和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并在4月15日前正式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政府给予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并且总补贴额不超过买方缴纳的契税总额。
线下展将于3月15日-3月18日在大连世界博览广场、与315安全满意消费月活动同期同馆召开,参展项目基本涵盖市内四区和高新区在售重点楼盘,市民可一站式购房、选房。
市区联动支持合理购房需求。高新区、金普新区、长兴岛等地区结合实际,出台本地区购房支持政策,其中,高新区补贴政策与市内四区同步;金普新区在区域房交会期间购买参展楼盘新建商品房(住宅、公寓)的个人购房者,新区管委会给予购房补贴;长兴岛按照不同购房群体分别给予200元、500元、700元每平方米购房补贴。普兰店区正在积极研究相关补贴政策。
商业贷款政策助力住房消费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4年2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3.95%(比上一次下调25个基点)。按照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及辽宁省自律机制有关精神,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我市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在一季度执行LPR减5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执行LPR加20个基点。则此次LPR调整后到下一次LPR公布之前,5年期以上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降为3.45%;5年期以上新发放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降为4.15%。
首付比例仍按原政策执行。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上述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税收政策支持居民换购住房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综上,如购房者于3月1日-3月31日购买了一套100平方米、总价150万元市内四区参展项目的新建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30万元,并可获得最高2万元购房补贴,以贷款120万、等额本息30年为例计算,可为贷款人利息总额节省约6万元。如为卖旧房买新房可按规定申请退个税。
有效发挥公积金支持保障作用
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持续优化,有效发挥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作用,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住房需求。
(一)提取方面
1.支持购买预售阶段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且在提取后不影响职工日后办理该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2.缴存职工在现金一次性购买或借助贷款购买自住商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二)个贷方面
1.贷款年利率低,贷款期限长,还贷压力小。
首套贷款为1-5年2.6%,6-30年3.1%;二套贷款为1-5年3.025%,6-30年3.575%。
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贷款期限与抵押房屋房龄之和不得超过50年。(房龄指房屋竣工验收日至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年限)
2.贷款额度对缴存职工支持力度增加。
贷款额度,市本级(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最高贷款额度为单人45万元、双人80万元;其他区域最高贷款额度为单人40万元、双人67万元。
其中,多子女家庭(即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子女,多子女中至少一人需未满18周岁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在正常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
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五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和经过认定的我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此基础上提高20万元;
经过认定的我市高层次人才,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青年才俊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5倍、4倍、3倍、2倍。以上支持政策均不受公积金账户余额15倍限制。
3.首付款比例低,前期资金压力小。
借款人办理首套房贷款,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价值的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价值的30%。借款人办理二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价值的30%。
4.持续拓宽转公积金贷款条件,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政策普惠。
增加贷款类型,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可申请将原商业贷款(商贷)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或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商转组),取消“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限制,原商贷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全部或部分还款,以顺位抵押方式办理。目前可办理商转组顺位抵押的贷款银行有22家:建行、工行、交行、中信、中行、农行、邮储银行、哈尔滨银行、锦州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中德银行、吉林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大连银行、广发银行、盛京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渤海银行。
在落实好2023年双十条政策基础上,继续发挥公积金支持保障作用,近期将研究出台加大对缴存职工贷款购房支持力度,包括提高存储余额倍数、提高还贷能力系数等;支持购买现售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政策。聚焦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研究建立定向贷款支持政策,提高该群体住房支付能力。持续落实好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大学毕业生个贷优惠政策,让城市发展所需各类人才“留得下”更“留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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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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