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协会推荐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协会推荐
 
再次提醒家长!挣钱不易,请务必提高警惕!
来源:新闻大连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761次 更新时间:2023/11/16 10:16:29
11月15日
甘井子区教育局发布
校外培训缴费提醒


近期,各地频频出现因校外培训机构非正常关闭导致学员家长利益受损、大额剩余学费无法退还情况,令人痛心!为保护广大学员家长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我们再次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


提示一:要理性选择培训机构

现在市面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并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只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执照,营业执照多以“XX教育咨询公司”“XX教育科技公司”“XX中小学生托管公司”为主,此类机构在培训材料、人员资质、收费、场地等方面都未经过严格审核,既无质量保证又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建议家长不要选择。我区正规校外培训机构一定会在显著位置悬挂“办学许可证”(下图)。关于正规培训机构名单,家长可关注“甘井子教育”微信公众号,甘井子区教育局会定期发布正规办学机构白名单,也可以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看有资质机构名单信息。




提示二:要签订规范服务合同

广大学生家长在缴纳培训费用前,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特别要关注涉及课程、从业人员、费用的条款,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同时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正规票据是后期维权的最重要证据。如果不要合同、发票,则您一开始就让自己处于维权不利地位。

提示三:要理性支付培训费用

请学生家长在支付培训费用时,不要支付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支付不超过5000元限额的费用,避免退费纠纷和“卷钱跑路”风险。同时,要警惕以“充值赠送”等方式诱导超时段、超限额收费。要注意缴费安全,规范的校外培训机构都已按要求设立预收费银行托管专户,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缴费,您享受的是“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未消费的培训费在专户里管着。培训机构不开设预收费银行托管专户,或者不通过此专户收费,都是在逃避监管,您如果缴费,就是在纵容机构违规,最终将由家长买单。

提示四:要警惕机构虚假宣传

一些培训机构为获得最大客源、获取最大利益,刻意夸大宣传培训效果、培训成绩、从业人员力量。建议家长和学生“三思而后行”,实地考察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从业人员力量、经营情况、设施设备等情况后,再作决定。

提示五:要合理处置退费纠纷

如果机构消费者与机构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要尽可能完整收集有关证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通过与机构协商和解、向全国12315平台举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广大学生家长“擦亮眼睛”,增强消费权意识、消费自我保护意识,无论机构工作人员如何宣传、给出何种理由,切勿超时段、超限额支付培训费用。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心理,前车之鉴,请您务必吸取他人教训。赚钱不易,请您务必守好自己钱袋。




 
 
新闻大连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官方账号
440篇原创内容

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甘井子教育

编辑:沐沐

美编:海健

校对:吴毅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侯智良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1000元/人!这项补贴开始申报 下一篇:将依法从重处罚!金普新区通报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