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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来源:大观新闻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2170次 更新时间:2023/7/20 12:27:12 |
关于市级“清风辽宁政务窗口”
候选名单的公示
按照省纪委监委、省营商局《关于开展“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活动的意见》(辽纪发[2023]7号)、市纪委监委、市营商局《大连市“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活动方案》(大纪发[2023]10号)要求,经组织申报、初步审核、联合审查等环节,以下8个市(中、省)直政务服务窗口拟作为市级“清风辽宁政务窗口”,现公示如下,公示期5天(2023年7月20日至7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信箱、网络等方式向市纪委监委、市营商局反映。
举报电话:12388
举报信箱:大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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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3年7月20日
大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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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市纪委监委
编辑:李金秋
美编:张强
校对:王涛
责编:秋菊
主编:李元臣
监制:穆军、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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