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协会推荐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协会推荐
 
大连市教育局通知!事关中职学校招生
来源:新闻大连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2429次 更新时间:2023/5/12 14:58:57
近日
大连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11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73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和办学行为,现就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编制跨省招生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计划是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性招生来源计划。各学校要综合考虑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因素,合理申报跨省招生计划。原则上,近五年在招生、实习、学生管理等方面出现过违纪违规行为的学校不得编制跨省招生计划。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跨省招生计划,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省招生,凡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问责。

 

二、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行为

统筹中职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充分发挥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作用,由市招生办统一录取中职学生,坚决取缔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深入实施“阳光招生”,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学校招生简章备案审查制度,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各地要切实保障初中毕业生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权益,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为学生提供公平选择机会和有序招生环境。各学校严禁以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坚决杜绝非法招生、有偿招生、重复招生、重复录取、抢拉生源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各地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三、 严格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和《关于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严格程序,严格审核,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工作。要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责任制度,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学籍管理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各学校要加强学籍注册管理工作,确保新生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对学籍异动、变更及时进行维护,以保证系统中数据准确。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为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注册中职学籍;严禁中职学籍系统为普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高校在校生注册学籍;严禁双重学籍、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四、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和服务

各地、各学校要加大职业教育招生政策宣传力度,打造一批形式多样的宣传品牌,吸引广大学生和适龄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各学校要加强办学特色宣传,彰显优质办学水平,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我市发展职业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准确解读职业教育助学政策,不让一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


 新闻大连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官方账号
422篇原创内容

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大连市教育局

编辑:婧琦

美编:海健

校对:吴毅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宋伟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14部门联合发文!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 下一篇:最新通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