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协会推荐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协会推荐
 
请及时申请!这一群体生活补助有调整
来源:新闻大连 点击数:2353次 更新时间:2023/2/23 9:49:40

2023年1月


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发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55-59周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可享受生活补助,“无欠缴保费”不再是享受该补助的必要条件

 
市残联提醒
广大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可自愿到户籍地的村(社区)
委员会申请生活补助

↓↓↓

 

● 补助资格申请按照自愿申请、户籍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人可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委员会提出申请。


● 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自申请当月计发,发放至关联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银行卡中,该项补助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根据《通知》

● 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55-59周岁之间(含55周岁和59周岁),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 现行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23元(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定期调整)。

与原有政策相比


新政策不再要求补助对象连续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新闻大连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官方账号
414篇原创内容

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大连市残联

编辑:婧琦

美编:海健

校对:吴毅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高忠华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连心贷”重出江湖?银行称未收到通知 法律风险知多少? 下一篇:涉嫌擅自发行股票!大连警方最新通告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