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协会推荐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协会推荐
 
这些行为,全市严禁
来源:大观新闻 点击数:1194次 更新时间:2023/2/3 8:42:09
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
是传统的元宵节
也是春节后
群众燃放烟花、上坟祭祖
又一高峰
人员活动更加频繁
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

 

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大连市气温逐渐转暖,空气较为干燥,风力较大,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较高,容易发生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据此,大连市应急局向广大市民发出警示,森林防火关键期,要牢记“十严禁”。

· 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吸烟;

· 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烧香烧纸点灯等祭祀活动;
· 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燃放烟花爆竹;
· 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进行明火野炊和烤火取暖活动;
· 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放孔明灯;
· 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打火把照明;
· 严禁在林缘农地进行烧荒、燎地格子、烧秸秆、烧病腐木枝等一切农事用火;
· 严禁携带任何火源火种进山入林;
·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
· 发现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报警,并要立即撤离危险区域,严禁擅自扑救。


对违反《森林防火条例》、《大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的有关行为,相关责任部门将依规定给予经济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大连市各地森防指正按照统一部署,有效落实“市、县、乡、村+护林员”五级森林网格化防火体系,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大观新闻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官方账号
1461篇原创内容

本条微信由大观新编辑制作

转载请注明:来源大观新闻(微信号:Daliandaily)


来源:辽宁日报·北国客户端

编辑:徐琳

美编:张强

校对:王涛

责编:秋菊

主编:李元臣

监制:穆军、宋伟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 下一篇:爱奇艺被告,法院已立案,最新进展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