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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场监管部门重要提醒! | 来源:大连晚报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2189次 更新时间:2022/12/15 8:13:56 |
12月14日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最新提醒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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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用药、用医疗器械安全,更好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市场良好秩序,现就有关事宜提醒如下:
提醒一
连花清瘟胶囊不具有预防新冠作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中明确推荐,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可用于部分医学观察期、部分轻型和部分普通型病人的治疗,但并不具备预防的作用。医学专家指出,具有疏风清热、解表化湿、解毒的同类中成药都可以选择,一些经过临床验证的中药验方,也能达到连花清瘟胶囊的防治效果,可在药房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
提醒二
科学规范使用抗原试剂盒。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不能单独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诊断,由于取样不规范、样本量少、样本易受污染等因素都可能影响测试结果的准确性,也存在一定的假阴性结果。若是新冠抗原检测阳性,不论是否伴随有发热以及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可再次进行新冠核酸的检测予以确认。
提醒三
要在正规药店购买药品,并保留销售凭证,不建议通过朋友圈等非正规渠道购买药品,不但药品质量得不到保证,还增加了用药风险,可能给身体健康带来危害。不要自行混搭吃药,每个人的体质、症状不同,所服用的药物也不完全相同,应遵医嘱、处方或者说明书服用。
提醒四
合理按需购买药品,切勿盲目跟风囤积药品。部分民众基于对未知恐惧的心理,大量重复购买药品。其实,同类功效药物的储备无需重复,保留一周用量即可,无需囤积太多,避免挤占正常需求资源。
提醒五
严格规范经营秩序。针对部分药品等涉疫物资价格波动和市场竞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刚刚发布《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从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等方面,对涉疫物资生产经营者划出“九不得”红线。《提醒告诫书》中明确要求生产经营者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合理原则、不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哄抬价格、不得价格欺诈、不得串通涨价、不得价格歧视、不得虚假宣传、不得仿冒混淆、不得商业诋毁。目前12345平台已经接到多起关于药品哄抬价格、捆绑销售等投诉举报,在此也郑重提醒我市相关经营者,为了“蝇头小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损害了自己企业的形象,更面临着市场监管部门的严厉处罚。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部署开展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重点检查,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来源:大连市场监管
编辑:小刚
美编:王蕊
校对:王涛
责编:小王
监制:穆军 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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