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残联获悉,随着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为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建设,稳定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充分调动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的积极性,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从7月1日起,将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生活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
残疾人专职委员是指通过选聘产生的专职或相对专职,在乡镇(街道)残联主席团和村(社区)残协中,协助残联理事长或残协主席开展残疾人工作的残疾人委员。专职委员本身是残疾人,又处于残疾人工作的第一线,为残疾人提供着最直接的服务。目前,我市共有残疾人专职委员1600余人,其中农村专职委员900余人,其生活补贴自2015年起按照《关于调整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生活补贴的通知》执行为每人每月600元,待遇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