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协会推荐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协会推荐
 
大连公安为学生专场办理居民身份证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2017次 更新时间:2022/5/20 8:07:09



具体办理地点请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大观新闻”查询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王艺)记者昨日获悉,为保障学生办理身份证需求,全市各区市县公安(分)局和属地公安派出所将利用周末休息时间,于本周六、周日开放学生办证专场,集中为学生办证。

    据了解,为积极应对近期我市中小学生集中大量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实际情况,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迅速联动各属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采取开展延时服务等有效措施,加班加点为广大中小学生办理居民身份证。5月16日至18日三天,我市日均办证量在1.3万张以上。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已实现辽宁省内通办,即辽宁省内户籍的居民可以在辽宁省内任何一个派出所就近提交申请。如果户籍是辽宁省以外的其他省市,首次申办居民身份证需要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去申办。申领居民身份证没有年龄限制,只要能够独立保持坐姿照相,手续齐全,即可办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办理身份证

    一、办证材料

    1.大连市户籍的居民

    (1)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及监护人(父亲或母亲)到场

    (2)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在同一户的: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的: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2.辽宁省内其他城市户籍的居民

    (1)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及监护人(父亲或母亲)到场

    (2)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在同一户的: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的: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3)申请人学生证、居住证等,其中一种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

    二、着装要求深色上衣,刘海不能遮挡眉毛、耳朵。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再遇到这些号码来电,不要接! 下一篇:发现私改私占公共停车位可电话举报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