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 大疫指发〔2022〕21号 |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1291次 更新时间:2022/4/1 9:03:35 |
清明节是缅怀先辈、追思逝者的重要传统节日。为统筹疫情防控和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现就2022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安排通告如下:
一、倡导不返乡祭扫、市民不外出
倡议在大连市域以外工作生活的乡亲非必要不返乡,确需来(返)连人员需提前24小时向所到社区报备,严格遵守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倡议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市,减少出行,降低疫情感染和传播风险。倡导采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代替祭扫、追忆遥祭等方式缅怀先人。
二、错峰、限流开展祭扫活动
各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要建立预约信息平台,引导现场祭扫群众错峰、分时段开展祭扫。不得租用大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接送、摆渡现场祭扫人员。清明节期间,各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适当延长服务时间。
三、倡导文明祭祀
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制造销售和运输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严禁在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公共绿地、风景区、林区等公共场所焚烧上述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严禁燃放鞭炮;严禁上山和进入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四、加强对“三区”祭扫活动的管理
凡封控区、管控区内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散坟集中安葬区、山林散坟区等祭扫场所暂停开展祭扫活动;防范区要防止人员聚集。
希望广大市民给予支持与配合。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
|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上一篇:我市将金普新区三十里堡街道学府尚居小区5号楼3单元等4个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做好域外来(返)连货车司机服务的通告 大疫指综发〔2022〕42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