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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落实“非必要不离金普新区”的通告 大疫指综发〔2022〕33号 |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2171次 更新时间:2022/3/19 9:16:40 |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现阶段形势需要,为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3月18日起,严格落实金普新区全域范围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区”要求,时间初步确定为一周(前4天为第一阶段、后3天为第二阶段)。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金普新区全域范围内人员非必要不离金普新区。金普新区全域范围内的居民群众和在新区工作的人员,从即日起原则上不离开新区。确有必要和充分理由离开金普新区的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并履行离区审批手续。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单位出具公函,并由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加盖公章;其他人员由所在街道出具公函,并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加盖公章。因病需外出就医等特殊情况,相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妥善安排,体现人文关怀,防止简单粗暴。
二、地铁实行区间运行。地铁3号线(含支线)大连站至大连湾站区间正常运营,其余车站封闭;地铁13号线长店堡站至普兰店区振兴街站区间正常运营,其余车站封闭。
三、所有驻区单位倡导居家办公。所有驻区单位倡导居家办公。水电油气暖和通信等基本民生保障部门及必须连续生产企业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正常运转。生产经营单位能够实行封闭管理或在金普新区范围内(不含封控区、管控区)能够自行解决职工住宿的,可继续生产经营,同时抓好安全生产。已在金普新区范围内的人员或必须到金普新区工作的人员,由所在单位自行解决住宿。
四、货运车辆保持正常通行。为保障疫情期间货运车辆顺畅通行,开通应急物资运输快捷通道,对于进出金普新区运送能源物资、民生保障及防疫等物资的货运车辆优先查验,保障快速便捷通行。出区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绿码。
因疫情防控给市民生产生活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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