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2年征兵工作已展开,为纯正风气、规范秩序,防止和纠正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根据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中央军委纪委要求,各级在征兵过程中必须坚决贯彻“六条禁令”和“十个不准”。
“六条禁令”:①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基层征兵工作,或利用职权影响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压力;②严禁征兵工作人员参与涉及其子女和近亲属的征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审批定兵等工作;③严禁接兵人员回原籍、入伍所在地或配偶原籍所在地县(市、区)接兵;④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应征对象收取任何费用;⑤严禁借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土特产等财物;⑥严禁接受应征对象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十个不准”:①不准截留挪用征集指标;②不准降低征集标准条件;③不准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④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⑤不准向应征青年收取费用;⑥不准私自定兵;⑦不准收受应征青年钱物和接受宴请;⑧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⑨不准在公开公示上打折扣搞变通;⑩不准私自退兵、随意退兵。
为推进阳光征兵,确保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现向全市公布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市、县两级廉洁征兵监督员电话:
辽宁省军区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024-28871755
辽宁省军区廉洁征兵监督举报信箱: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辽宁省军区纪检组,邮编:110032
大连军分区纪委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0411-80848035
大连军分区纪委廉洁征兵监督举报信箱:大连市中山区七一街2号纪检办,邮编:116001
辽宁省军区、大连军分区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中共大连军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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