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协会推荐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协会推荐
 
关于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实行每周一次核酸检测的通告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1982次 更新时间:2022/1/18 10:02:07

  大疫指综发〔2022〕10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防范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途径传播,切实维护、关心关爱出租汽车驾驶员健康权益,经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含巡游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实行每周一次核酸检测。现就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在周水子机场、大连北站、大连火车站出租汽车停靠场站和西岗区不老街18号(出租汽车执法大队西岗管理科)、中山区安民街34号(日新汽车保洁部)、甘井子区石北街20号(甘井子区公路运输管理所)设立6处政府公益性核酸检测点,为持有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可结合实际就近、就便选择。

    检测点每周检测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日检测时间为9:00至11:00,13:00至16:00。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每周自行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费用由网约车平台负责。

    即日起,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持每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希望广大驾驶员能够本着对自己、对乘客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进行核酸检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路面巡查、定点检查等方式,对驾驶员核酸检测情况开展全面检查。

    其他区市县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参照主城区做法执行。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综合协调组

    2022年1月17日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大连市1名集中隔离人员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下一篇:大连火车站旅客候补购票截止时间由最晚开车前六小时调整为两小时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