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我市新修订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7月起施行 |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4553次 更新时间:2024/6/29 8:28:41 |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吉存)为更好满足缴存职工住房需求,支持青年人解决住房问题,吸引聚集青年人留连返连就业创业,我市发布《关于实施青年人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据悉,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青年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提供不低于30万元贷款额度支持,此贷款额度不受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和还款能力的限制。其他相关政策不变。青年人是指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本市普通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可以参照《大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贷款额度不受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的限制。其他相关政策不变。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上一篇:大连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 下一篇:即将进入主汛期!降水量预计偏多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