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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天起,暂停征收燃油附加费 | 来源:大连晚报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8775次 更新时间:2023/2/9 15:16:00 |
2月8日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
暂停征收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详情如下
↓↓↓
关于暂停征收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大发改价格字〔2023〕46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发展改革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经营单位:
按照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周期,2月10日大连市92号汽油零售价格为7.69元/升,低于我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起征点,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大价发〔2014〕34号)相关规定,决定自2月10日零时起暂停征收燃油附加费。其他各区市县、先导区根据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来源: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编辑:小刚
美编:昉
校对:王涛
责编:小王
监制:穆军 高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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