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政府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 政府动态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政府动态
 
非法运输、销售、存储烟花爆竹,最新通报来了!
来源:新闻大连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233次 更新时间:2026/9/4 10:30:31

 

为坚决防范化解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要求,大连市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强化协同联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突出非法违法行为。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

警示教育作用

实现“查处一起

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现向社会公布以下典型案例


案例一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2026年8月10日,庄河市公安机关在日常执勤巡逻中发现违法行为人孙某在没有任何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运输烟花爆竹,现场查获烟花爆竹162箱。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依法对孙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



案例二

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

2026年6月17日,大连市旅顺口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在辖区一粮油商店内查获一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经核查,该商店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擅自销售烟花爆竹。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结合《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旅顺口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商店立即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万元。



案例三

超量储存烟花爆竹

2026年7月3日,大连市金普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其店内存放烟花爆竹308箱(零售许可证载明限量为250箱),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数量23.2%。


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法律法规,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3000元。


 

就现在

和你分享两件新鲜事

下方随机任选一个



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大连市应急管理局

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大连云记者 吴耀辉

编辑:婧琦

美编:海健

校对:华铮

主编:吕彬

监制:王劲钢 侯智良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住房“以旧换新”,公积金贷款额度直接恢复! 下一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