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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造传播涉汛涉灾谣言,2人被行政处罚! | | 来源:辽宁发布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037次 更新时间:2026/7/14 11:59:15 |
当前,正值防汛工作关键期,个别网民为牟取私利,恶意编造传播涉汛等涉灾网络谣言,严重干扰防汛救灾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近日,公安机关依法查处2起编造传播涉汛涉灾网络谣言案件。
1、近日,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分局新抚派出所民警在线上巡查时发现,网民李某为了博取眼球、吸引流量,竟主观臆断地将旧报纸截图与抚顺本地汛情强行关联,擅自发布截图并配发评论。该不实信息一经发布,迅速在网络平台传播扩散,累计浏览量达四千余次,不仅误导公众认知,也引发了不必要的恐慌情绪,严重扰乱了网络公共秩序。经严肃普法教育,李某充分认识到自身随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错误行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因在某平台发布不实信息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7月11日,葫芦岛市公安机关发现,一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视频,并配文称“绥中王家店 紧急情况 洪水淹没村庄 需要紧急救援”。据了解,当地当天并没有发生洪水险情。经查,绥中县网民韩某某为博取关注,将2024年8月20日葫芦岛市汛情视频“移花接木”,于7月11日17时46分在平台发布,扰乱公共秩序,影响防汛工作正常开展。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给予韩某某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机关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涉灾网络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请广大网民规范网上言行,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平安辽宁
编辑:张靖宇
校对:韩旭
责编:吴溪 冯心
审核:张增娇 安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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