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政府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 政府动态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政府动态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3起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大观新闻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271次 更新时间:2026/7/11 12:29:04

 

为切实防范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案释法、以案明责、以案促改,现公布3起典型案例,引导经营主体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压实主体责任

 

案例一:大连某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案

经查,当事人存在生产许可证办公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缺少相关人员任职证明、焊评报告未按标准转换、竣工资料缺少图纸会审记录等诸多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改正当事人逾期改正。


该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连市市场监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郑重提醒:

特种设备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取得许可意味着企业通过了技术能力、质量体系和安全防护措施的严格审查,能有效降低事故风险‌‌。获证后企业需接受证后监督检查确保持续符合许可条件对于不能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吊销许可证。

 

案例二:大连市金普新区某供热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锅炉案

经查,当事人作为锅炉供热企业,在用承压热水锅炉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仍然正常运行,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郑重提醒:

锅炉设备长期在高温高压下运行,其部件会逐渐产生缺陷。通过内部检验,可以及时发现承压部件是否存在肉眼不易察觉的缺陷;通过水压试验,可以验证锅炉在高压下的强度和严密性是否依然达标;而外部检验则能确保安全附件的灵敏可靠。对于在用特种设备未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定期检验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停止使用相关设备,并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三:庄河市某液化气站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和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案

经查,当事人充装的液化石油气瓶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且充装人员未对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情况进行记录,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气瓶充装单位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和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


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郑重提醒: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气瓶充装单位是气瓶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并执行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禁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对于气瓶充装单位未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给予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资格。





 

本条微信由大观新编辑制作

转载请注明:来源大观新闻(微信号:Daliandaily)


采集: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大连云记者宋晓桐

编辑:小雨

美编:张强

校对:徐传喜 董强

责编:秋菊

主编:李元臣

监制:刘晓文 孙晓光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注意绕行!7月14日“瓦超”开幕,部分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下一篇:大连市生态环境局通报2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