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受极端天气影响
全国多地发生暴雨
泥石流灾害
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大连多所高校陆续启动
受灾学生家庭
临时困难补助帮扶工作
大连理工大学
资助范围
受灾情影响导致家庭出现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申请方式
1.学生下载并填写《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提交至辅导员处。
2.学院汇总、审批并提交学生申请表至学生服务中心。
3.学生服务中心研议、核定资助额度。
4.财务处发放关爱补贴款。
申请材料
大连理工大学临时关爱补贴申请表
https://ssc.dlut.edu.cn/info/1032/1035.htm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https://ssc.dlut.edu.cn/info/1032/1464.htm
资助热线
0411-84708317
0411-84706273
大连海事大学
资助对象
因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可直接申请学校临时困难补助。
申请流程
1.学生个人申请:学生登录校园网服务大厅,搜索并点击“临时困难补助”应用模块,按照表单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提交至中队指导员审核。
2.中队及学院审核:中队和学院结合实际摸排情况,对学生申请表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后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3.学校审批发放: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及时审批,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实际受灾等情况,确定困难补助金额并第一时间发放。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热线:0411-84723615
东北财经大学
申请对象
因洪涝灾害导致本人或家庭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申请方式
学生家庭如因洪涝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导致家庭面临经济困难,可向所在学院辅导员提交临时困难补助申请。经核实后,学校将按照相关标准及时发放补助,帮助同学们渡过难关。
辽宁师范大学
申请对象
因洪涝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摸排流程与帮扶举措
1.全面摸排+自主申报同步推进各学院(部)已立即开展全覆盖灾情摸排工作。家中遭受暴雨洪涝灾害、家庭经济陷入困难的学生,可第一时间主动联系辅导员提交帮扶申请。
2.开通应急资助绿色通道受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实行优先受理、加急审核、快速发放,审批通道全天候畅通,最大限度加快帮扶流程,缓解学生日常生活压力。
3.同步提供心理疏导帮扶同学们若因家庭受灾产生焦虑、不安、情绪低落等负面心理状态,可主动联系学院心理工作站,学校专职心理教师将提供一对一免费心理疏导与情绪陪伴服务。
学校将持续跟踪全国汛情动态,全力保障每一位受灾致困学生正常学习与生活。
如有资助相关疑问,可咨询大学生奖励资助中心。
联系电话:0411-82159093
大连医科大学
大连医科大学特开通受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专项绿色通道,持续跟进灾情动态,全方位做好受灾学生帮扶工作。家中因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提交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学校将快速响应、简化流程,高效完成审批与补助资金发放。
联系方式
本科生:0411-86110085(伊老师)
研究生:0411-86116055(苗老师)
大连外国语大学
资助对象
在近期及暑假期间受自然灾害影响家庭受灾受损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含2026级新生)
申请方式
如果家中遭受自然灾害导致人员伤害或家庭重大财产损失,出现临时性经济困难,请立刻联系辅导员通过“学生工作一体化平台”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2026级新生可填写《大连外国语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填写后发送至yangxun@dlufl.edu.cn
大连大学
资助对象
受灾情影响,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性困难的学生。
申请流程
1.学生可直接与辅导员联系,说明情况,填写《大连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2.学院审核汇总,报学生处审批。
大连大学同时提醒,学校已经开通全年度临时性困难补助通道,无论何时突发变故导致临时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向学校提出补助申请。
大连海洋大学
学生申请
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学院审核
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及建议补助金额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助学办公室。
学校复核
学生工作处结合学院审核意见,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确定最终补助金额。
补助发放
大连民族大学
帮扶对象
因本次台风洪涝自然灾害,造成家人受伤、房屋及财产受损,导致个人或家庭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同学。
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同学,可直接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咨询、提交临时困难补助申请。
咨询热线
若遇特殊困难、政策疑问或反馈相关情况,可随时拨打学生资助热线:0411—87921401。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申请对象
受灾害影响本人及家庭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全体在校学生。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填写《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向所在学院辅导员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
2.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提交的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审批通过后,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实际受灾等情况,确定困难补助金额并第一时间发放资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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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连理工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大连医科大学 大连外国语大学 大连大学 大连海洋大学 大连民族大学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编辑:婧琦
美编:隋昉
校对:王涛 魏红
主编:吕彬
监制:王劲钢 侯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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