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辽宁海事局
发布人
刘 力 辽宁海事局副局长
高 杰 辽宁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副处长
张 震 辽宁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
王 佐 辽宁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处长
主持人
李 卉 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
发布时间
2026年7月03日
发布地点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
日均在线商船1200余艘、渔船2万余艘,辽宁的海上交通如此繁忙,怎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航行安全?7月3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辽宁海事局就8月15日正式实施《辽宁沿海船舶定线制》进行情况通报,表示辽宁届时将成为全国首个在沿海全域、全覆盖实行船舶定线制的省份。
船舶定线制是国际通用的海上交通管理模式,通过划定分道通航制及连接处,规范船舶航行秩序,进而降低对遇和交叉会遇风险。通俗地说,就像在海上画出“车道线”,让商船和渔船分道而行,互不干扰。而在此之前,商船和渔船在海上是常常交叉穿行,一来通航效率低,二来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辽宁沿海是我国北方沿海航运的重要枢纽,承担着重要能源和民生物资的海运任务,同时也是我国北方重要的天然渔场,航运发展与渔业生产交织。近年来,随着辽宁沿海港口规模持续扩大,航运业务日益繁忙,加上油气开发、风电建设、水产养殖等海洋经济快速发展,船舶通航密度持续增大,商渔船航行作业交叉重叠问题愈发突出,海上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在定线制施行之前,辽宁沿海船舶主要依靠推荐航路引导航行。这些航路基于船舶习惯性航行轨迹划定,在特定阶段和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渔业生产及航运需求。但新形势下,原有推荐航路管理模式难以有效应对日益复杂的海上交通安全形势。”辽宁海事局副局长刘力解释,我省力求化解商渔船碰撞风险,在广泛走访、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终推出了《辽宁沿海船舶定线制》。
8月15日起,船舶原则上使用定线制水域航行,渔船不得在定线制及其端部水域锚泊或从事捕捞、养殖等碍航活动。定线制实际使用水域面积约0.9万平方公里,仅约辽宁近海水域面积的八分之一。同时将原有42条公共航路优化整合为15条,减少部分航路宽度,在保障通航安全前提下释放了部分海域资源,兼顾了航运发展与渔业生产、养殖用海需求。
事实上,今年1月起,辽宁海事部门已经开始引导船舶在拟实施的定线制水域航行,半年来通航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商渔船碰撞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同时航路内渔船违规作业的现象也得到初步遏制。未来,海事部门将持续协调相关部门健全配套制度,将定线制要求纳入渔船《出海管理正面负面清单》;对接航海保障部门,及时更新海图数据;深化宣传培训,让广大船员、渔民了解掌握定线制管理要求。
往期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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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辽宁日报
编辑:高春华
校对:韩旭
责编:吴溪 冯心
审核:张增娇 安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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