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关于通知债权债务人申报债权债务的公告 | | 来源: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官网 点击数:36次 更新时间:2026/7/2 15:55:48 |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210000507407299T、法定代表人:姚丽华、业务主管单位: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984年7月22日在辽宁省民政厅登记成立。因学会已不具备社会团体存续条件,会员、理事人数已达不到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的法定出席比例,且此前已就人员不足、拟启动注销事宜完成公示告知,公示期满仍无法满足会议召开条件,无法形成有效注销决议,经业务主管单位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于2026年7月2日启动注销程序,并成立清算组,全面负责本会债权债务清理、资产处置及清算期间全部事务。
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债权人、债务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2026年7月2日-2026年8月16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确认债务。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会将按照法定清算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清算组联系人:李为妍,联系电话:96315-1-6503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
2026年7月2日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 |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 上一篇:徐大堡核电送出工程(一期)成功送电 下一篇:第二轮“东北超”消费券7月4日开抢 餐饮百货双重福利来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