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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药品管制、新能源车……7月起这些新规将施行
来源:大观新闻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203次 更新时间:2026/6/30 16:55:26

 

7月将至,一批与你我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即将落地。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将施行

7月1日起,我国对外投资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将正式施行。《规定》将个人投资者纳入适用范围,对于个人通过红筹结构进行的返程投资以及其他形式的、以获得股权或控制权为目的的对外直接投资均有影响。 
 

五部门联合发文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

日前,人社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等5部门联合出台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填补了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的短板,明确了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合法权益。

 

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将施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近日公布,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对闯红灯被罚、开店被吊销执照、工伤不认定等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争议。此次新修订的实施条例补充和明确了几种可复议的事项,比如对被行政机关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不服的,也可申请进行行政复议。 
 

中药说明书“不良反应尚不明确”将禁标

《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已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中药说明书【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中任何一项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满3年后(即2026年7月1日)申请药品再注册时仍为“尚不明确”的,依法不予再注册 
 

二氟乙咪酯等16种物质被列入管制目录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有关规定,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二氟乙咪酯等1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

 

7月起这8种药品医保不再报销  

根据国家医保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对于2025年目录调整中未成功续约被调出目录的贝那鲁肽注射液‌、‌甘露特钠胶囊等8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为保障用药连续性,给予其6个月的过渡期,2026年6月底前医保基金可按原支付标准继续支付。过渡期结束后(2026年7月1日起),上述8种药品将不再纳入医保基金报销范围。

 

买新能源车的注意

7月1日起两项新国标将实施

7月1日起,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18384—2025)(简称“电动汽车安全新国标”)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8031—2025)(简称“电池新国标”)将正式实施。


  • 电动汽车安全新国标包括:明确实现“一键断电”的装置为物理断电装置、新增整车刮底要求、修订维修断开装置要求等。

  • 电池新国标包括:修订热扩散测试的技术要求、新增测试项目等。

 

涉及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等550项国家标准将实施

7月1日起,550项国家标准开始实施,将为引领产业转型发展、保障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人民身心健康、助力国民经济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支撑。其中包括:


  • 《交通管理电子证照机动车驾驶证》国家标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证电子证照的信息、文件要求和照面样式。

  •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通用安全要求》国家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在控制系统、机械危险防范、安全防护及补充保护措施等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

  • 《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产品光辐射安全要求》国家标准规定了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产品的光辐射安全要求、测量和危害评估、标记和说明要求等内容。

  • 《公众气象灾害防御行为指南雷电》国家标准规定了公众应对雷电灾害的总体原则、灾前预防、灾中防御及灾后救助的建议等内容。



 

本条微信由大观新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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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李亚男

美编:张强

校对: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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