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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城区货车限行区域调整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小编·然仔 瓦房店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435次 更新时间:2026/6/13 12:58:18

 

各位市民朋友、货运企业及驾驶人:

为进一步减少货车入城带来的尾气排放、噪声干扰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城区内部道路安全畅通,提升主城区人居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结合我市G15沈海高速、G202国道黑大线、G228国道丹东线、G507国道长长线、S314省道丹交线、S212省道盖亮线、S316省道青永线等外围路网已经完善的实际条件,货运车辆可依托外围环线实现全程绕行,无需穿行城市主城区。本次管控坚持货车外绕、客车内行,分类管控、凭证通行的总体思路,拟对城区货车限行区域实施常态化管控调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调整背景与总体思路

我市外围干线路网由G15沈海高速、G202国道黑大线、G228国道丹东线、G507国道长长线、S314省道丹交线、S212省道盖亮线、S316省道青永线以及16条县级道路构成外围通行环线,可满足跨区域货运车辆绕行通行需求。核心老城区全天禁止中重型货车驶入;外围主干道实施全年常态化限时管控,工作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每日6:00-20:00禁止管控货车通行,20:00至次日6:00允许通行。本地生产经营、民生保障类货运车辆,依规办理通行备案凭证后方可错峰入城。

管控车辆范围:

中型(含)及以上载货汽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畜力车(含新能源中重型货车)。


二、拟划定货车限行管控区域及外围绕行路线


 

(一)24 小时禁行路段

(主城区核心居住区)

1.水果街:站前广场南路口至水果街与花园路路口

2.大宽街:五一路与大宽街路口至大宽街与新联路路口

3.共济大街:北共济街与北环路路口至五一路与共济街路口

4.西环街:北环路与西环街路口至西环街与南环路路口

5.长春路:水果街与西长春路路口至世纪广场

(二)限时禁行路段

(限行时段 6:00-20:00;

20:00-次日6:00 准许通行)

1. 钻石街:世纪广场至钻石街与南外环路路口

2. 西长春路:世纪广场至长春路与东安街路口

3. 祝丰街:世纪广场至祝丰街与水厂南路路口

4. 五一路:五一路与钻石街路口至五一路立交桥全路段

5. 北共济街:共济街与水厂南路路口至南共济街与北共济街与北环路路口

6.南共济街:五一路与南共济街路口至南环路与南共济街路口

7.向阳街:向阳街与东长春路路口至五一路立交桥全路段

8.东长春路:向阳街与东长春路路口至站前广场

9.水果街:水果街与花园路路口至水果街与南环路路口

10.南环路:共济街与南外环路路口至西环街南环路路口

(三)货运车辆外围推荐绕行路线

计划跨区域通行的货运车辆,建议优先选择外围干线环线通行,绕行线路为G15沈海高速、G202国道黑大线、G228国道丹东线、G507国道长长线、S314省道丹交线、S212省道盖亮线、S316省道青永线避开主城区管控路段;如需途经外围限时管控主干道,可选择20:00-次日6:00的准许通行时段通行,禁止驶入全天禁行的老城区路段。


三、例外通行情形(凭证通行) 


(一)因城市生产建设、民生保障确需在限行时段进入管控区域的货运车辆,可提前前往瓦房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线下窗口申请通行凭证,并严格按照审批时间、指定路线通行。

可办理通行备案的车辆类别:

1. 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粮油、生鲜冷链、商超生活必需品配送。

2. 辖区企业生产运输:本地工业园区企业原材料、设备、成品运输。

3. 市政应急民生保障:供水、供电、供气抢修、环卫清运、医疗物资运输。

4. 城市建设工程:市级重点项目施工、市政抢修、建筑垃圾清运(提前备案)。

5. 军警、消防、救护、应急抢险等执行公务特种车辆,免办通行证,不受限行管控。

(二)货车通行备案凭证分为月度长期备案、单次临时备案两类,具体办理细则在正式通告中发布。

四、征求意见相关事项  


(一)征求意见时限

2026年6月13日—2026年6月19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可拨打反馈电话:0411-85661445

(三)意见吸纳运用

公示期结束后,汇总梳理社会各界建议,完善管控方案,依法对外发布正式通告。

城市交通治理需要广大市民、货运从业者共同支持,欢迎积极建言献策。



瓦房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6月12日



 


来源:瓦房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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