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政府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 政府动态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政府动态
 
辽宁检察建立司法救助“免申即享”机制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官网 点击数:135次 更新时间:2026/6/9 11:22:55

 

 一起普通的司法救助案,却成为撬动变革的支点。近日,省检察院、锦州市检察院、北镇市检察院在联合办理王某司法救助案时,精准研判当事人困境情况,第一时间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王某启动救助程序、申请并发放司法救助金。该案因鲜明体现了从“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的转型价值,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困境儿童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过去是人找政策,现在是政策找人。以办案为契机,省检察院固化该案的创新做法,在全国司法救助领域率先制定了“免申即享”工作办法。通过简化救助流程,让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当事人真正实现“无需主动申请、无需提交材料、无需等待审批”即可享受国家司法救助,极大地提升了救助的精准性、及时性和有效性,让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从传统的“依申请救助”迈向高效的“依职权救助”。

  依据该办法,凡是进入检察办案环节,且被民政部门认定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的特殊困境群体,若存在未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等情形,检察机关将依法依规将其纳入司法救助范围。

  数字赋能是“免申即享”救助模式高效落地的核心支撑,依托检察机关与民政部门建立的数据双向共享、智能筛查工作体系,司法救助线索得以精准推送。承办检察官接收司法救助模型生成的救助线索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线索核查。当事人同意接受司法救助的常规案件,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审批工作。对于情况紧急的案件,可依法先行发放救助金,后补审批手续。

  在资金救助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坚持“一次救助、长效关怀”。针对需要社会帮扶、心理疏导的个案,检察机关会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积极推动“司法+社会”多元救助衔接。同时,通过定期回访与跟踪,持续关注被救助人的生活状况与心理状态,确保救助不仅有速度,更有温度。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我省举办世界海洋日主题宣传活动 下一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二十二批)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