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考备考及考试期间
噪声污染管控的通告
为保障广大考生备考、考试及休息环境安静舒适,确保 2026年高考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市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6年6月6日0时至6月9日20时
二、管控范围
瓦房店市城市建成区全域,各考点周边500米区域为重点管控区域。
三、管控要求
1.暂停各类早市、夜市经营活动。夜间烧烤、大排档等经营场所须严格落实降噪措施,严禁噪声扰民。
2.禁止在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广场舞、卡拉 OK、文艺演出、节庆活动、集体晨练晚练等活动,严禁使用音响设备产生噪声;室内文娱活动须严格控制音量,不得影响考生学习、休息和考试。
3.歌舞娱乐、游艺、演出等文化娱乐场所,须采取有效降噪措施,严防噪声外溢干扰周边环境。
4.全市所有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项目一律停工。因抢修、抢险等特殊情况确需作业的,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建局登记备案,并提前告知周边居民。居住集中区、学校周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5.全面停止室内外装饰装修、铝合金加工、货物装卸等易产生噪声的作业。
6.城区范围内严禁使用高音喇叭、高噪声设备开展商业经营活动;废品收购严禁沿街叫卖、使用扩音器材。
7.全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8.城区机动车禁止鸣笛,行经相关路段须减速慢行;严禁重型车辆、改装车辆轰鸣行驶。
9.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禁止使用高音设备,不得喧哗扰民。
四、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依法从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高考关系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家庭期盼与社会公平。营造安静的备考和考试环境,是全社会共同责任。请广大市民、经营主体及各单位自觉遵守、积极配合,共同为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环境。
特此通告。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日
来源: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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