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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公安机关全面启用“码上报案” | |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官网 点击数:237次 更新时间:2026/5/26 10:44:11 |
日前,“码上报案”微信小程序已在全省公安机关派出所启用。群众通过微信扫描专属二维码,实现“我要报案”或“申请监督”,做到扫码即留痕,全程可追溯,更好保护个人权益。
当群众到派出所上门报案时,扫描张贴在派出所服务大厅醒目位置二维码后,点击相应界面,按照提示填写姓名、手机号、报警内容等基本信息并提交后,公安机关会即刻处理报案事项,并将报案纳入全程监督。在“申请监督”选项下,可以填写原大体报警时间、报警内容等相关信息,提交后会自动流转至公安法制部门,有专人办理、专门反馈。
公安机关提示,“码上报案”微信小程序是针对传统上门报案的补充和强化,群众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拨打110、到派出所口头报案或者扫码报案。无论选择哪种报案方式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公安机关都会依法依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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