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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区教育局通报!
来源:新闻大连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81次 更新时间:2026/5/21 10:47:21

 

5月20日

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发布

校外培训违规行为查处通报  


中山区解放路162号A座1319室无证无照机构

问题: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违规开展学科类辅导。

处理结果:现场对其负责人宣传“双减”政策,有序疏散学生,约谈该场所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

 

中山区解放路162号B座622室无证无照机构

问题: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违规开展学科类辅导。

处理结果:现场对其负责人宣传“双减”政策,有序疏散学生,约谈该场所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


中山区鲁迅路35号1706室无证无照机构

问题: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违规开展学科类辅导。

处理结果:现场对其负责人宣传“双减”政策,有序疏散学生,约谈该场所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


中山区向明街6号8层无证无照机构

问题: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违规开展学科类辅导。

处理结果:现场对其负责人宣传“双减”政策,有序疏散学生,约谈该场所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


大连智勇前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实际经营地址:中山区锦联国际大厦5楼

问题:该场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营业执照,未取得教育局审批的办学许可证,存在以托管名义从事学科类辅导行为。

处理结果:现场对其负责人宣传“双减”政策,有序疏散学生,约谈该场所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明确要求其严格按照营业执照审批的经营范围合规经营。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当场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中山区教育局在此提醒广大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合法的培训机构必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开展的培训项目必须在审批、登记的许可范围之内。主动抵制在职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的行为,主动抵制无证无照机构或以托管机构、自习室、教育咨询公司等名义变相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育培训行为。区教育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意识,全力营造规范、健康、有序的校外培训环境。

中山区校外培训投诉举报电话:82318090


↓戳文字查看往期通报↓

校外培训违规行为查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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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大连中山教育

编辑:沐沐

美编:隋昉

校对:华铮

主编:吕彬

监制:王劲钢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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