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我市启动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三年行动 | | 来源:大连市人民政府 官网 点击数:114次 更新时间:2026/5/16 10:05:05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结合我市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城市建设工作要求,近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全市公共机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推动全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行动方案鼓励公共机构采用以能源费用托管服务为主要形式,用能单位委托能够提供用能状况诊断、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进行电、气、煤、油、供热、水等耗能系统的改造、运行及管理,达到节约能源资源,减少费用支出等目的。实施以能源费用托管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合同能源管理,将减少运行中不必要的能源资源保障支出,减轻节能改造对财政资金的依赖,有利于推动节能降碳绿色转型,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
行动方案覆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重点聚焦机关、学校、医院等用能单位,对用能设备老化、能耗偏高、具备可再生能源安装条件等六大类情形的单位优先实施;按照实事求是、市场主导、风险可控、创新驱动原则,做到因地制宜、应托尽托。行动方案按2026年底前完成摸底评估、建立项目库并落地首批示范项目,2027年全面组织采购实施,2028年总结评估推广三步走推进,鼓励按行业、系统打包的托管模式,实施以能源费用托管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合同能源管理。
来源: 大连日报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 |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 上一篇:第六届“投资辽宁”大会在连举办 下一篇:强化政策公开 打造综合最优政策环境 |
|
|
|